利于社会
6月15日《辽阳日报》“七日无理由退货” 已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自今年年初开始, 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月4日《辽宁法制报》辽阳消协首倡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营者诚信经商, 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月4日《辽宁法制报》辽阳消协首倡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营者诚信经商, 工商行政管理局
6月1日《辽宁消费维权网》辽阳消协在省内率先倡议实体店“七日无理由退货”履行退货承诺使商家和消费者取得双赢
辽阳市消费者协会自今年年初开始, 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