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局采取五项措施 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提升工程

22.11.2017  03:33

今年以来,营口局按照省局的工作部署,通过落实餐饮经营主体责任、改善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水平等五项措施,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促进我市餐饮业质量整体提升。

一是落实餐饮经营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了全地区重点食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动员暨培训会,指导辖区内先期确定的356家重点餐饮企业全面落实10项重点制度。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内部食品安全操作规程、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等。二是改善管理方式。督促餐饮经营单位提高餐饮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经营,扩大明厨亮灶实施范围,截至目前,全市100%持证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70%规模以上(500平以上)社会餐饮单位实施了明厨亮灶。三提高管理水平。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与餐厨废弃物处置单位签署协议,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推进“辽宁省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全地区的应用,指导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餐饮连锁企业先行开展大宗商品台账追溯信息电子化管理工作。四是推进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化管理。制定《营口市学校食堂与外购学生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学校食堂、外购学生集中用餐、管理与监督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部门的责任,建立起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五是提升量化等级水平。实施餐饮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统一等级公示样式。引导消费者寻求笑脸就餐,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不断改善经营条件,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高量化等级,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截止目前,全地区餐饮服务单位7030家,量化等级评定率达100%。其中A级优秀261家;B级良好2824家;C级一般3925家。

辽宁95%以上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
  11月26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辽宁频道
全省95%以上学校食堂实现明厨亮灶
  11月26日,省食药监局表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