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全面完成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拆除任务——沈阳今年拆除1917台燃煤锅炉的背后……(一)
“今年我家屋里可暖和了,24小时都是21度以上,这是十几年来从没有过的事。”12月22日,虽然寒潮袭沈,可家住昆山路127号明美丽苑小区的郭大爷却丝毫没有寒冷的感觉。原来,郭大爷家所在的涟水社区所辖的小区周边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房全部进行了“拆小并大”,和大热源进行并网,变成了换热站,今年供暖期开始实施24小时恒温供热,不再像过去那样按点供热,烧时热,不烧时就冷,虽然他家是6楼顶,可是,屋里的温度每天都保持在20多度,郭大爷说,周围还有几十年的老房子,以前屋里散热快,晚上10点后锅炉房就压炉了,直到第二天早上才烧,半夜起来别提多冷了,现在可享福了。
今年4月1日,上个采暖期结束后的第一天,沈阳市全面开始实施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这是沈阳市委、市政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为人民负责的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以取缔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为重点,全力实施沈阳市抗霾攻坚行动。经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沈阳市已经全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352台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任务,其中工业和服务业锅炉共拆除994台,社会化供暖锅炉拆除358台。在计划任务以外,我市还额外拆除了建成区外的锅炉565台,其中工业和服务业锅炉526台,社会化供暖锅炉39台。我市2016年实际完成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共计1917台,总吨位达到5864蒸吨,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和改造任务。
在今年拆除的燃煤锅炉中,实施拆除联网717台,共3713.6蒸吨,并网面积达到3000万平方米。实施“煤改气”419台,共1058蒸吨,实施“煤改电”308台,共544蒸吨,彻底拆除报废473台,共548.4蒸吨。
经测算,这些燃煤锅炉的改造拆除——
■减少煤炭消耗量83万吨,可减少烟尘排放9528吨/年,占排放总量的10%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400吨/年,占排放总量的15%
■减少氮氧化物排放9900吨/年,占排放总量的11%
■减少炉渣排放7.8万吨
高瞻远瞩 打起组合牌
面对我市燃煤小锅炉数量多、分布广、产权多元化的现状,在财政资金紧张,能源基础设施有限,集中热源能力不足,电力优惠政策不明晰等一系列困难面前,市委、市政府高瞻远瞩,坚定不移,组织全市力量,全力推进我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沈阳市委、市政府以践行生态文明的战略思想谋划我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将燃煤锅炉拆除改造作为我市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经济转型的重要措施,举全市之力深入推进。
A
结合我市“十三五”规划以及燃煤总量控制方案和城市供热规划,制定印发了《沈阳市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2016年在我市全域范围内开展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在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淘汰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的工作指标基础上,自加压力,积极推进10吨以上和非建成区10吨及以下具备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B
市政府成立了蓝天行动领导小组,与13个地区政府和25个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将燃煤锅炉拆除工作进行量化分工,形成了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度,区、县(市)政府为主体,两级蓝天办综合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督考部门绩效考核的拆锅炉组织推动体系。
换位思考 解企业难题
拆除燃煤“小锅炉”,可以说既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又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然而,对于一些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实际操作起来确有许多难题。为此,市政府没有进行简单的行政命令式的强拆,而是进行换位思考,从企业实际出发,千方百计为企业解难题。
创新融资方式,提高补贴标准。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投资,积极吸引银行、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我市环保产业发展。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手段,利用融资平台,申请25亿元的中长期贷款,为全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正式印发《沈阳市大气治理资金支持燃煤锅炉淘汰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提高补贴比例,确定2016年拆除联网、清洁能源改造和经营性补偿的标准。并网工程费按4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经营权补偿按15万元/蒸吨进行补贴,煤改清洁能源工业项目建设补贴比例为70%、商业项目建设补贴比例为50%。大大提高了业主拆除锅炉的积极性,同时也解决了小微企业的实际困难。
一炉一策 订制式拆改
A 开展燃煤锅炉信息摸排工作
以各行政区为单位,组织街道、社区以及相关部门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燃煤锅炉摸底普查。编制我市燃煤锅炉信息清单,掌握最基础的信息资料,为下一步拆改工作推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B 广泛进行燃煤锅炉拆改宣传
向社会发布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的通告》。明确了我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的工作要求、工作时限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同时各行政区分别召开了由各燃煤锅炉使用单位参加的拆改工作宣讲会,强调拆改工作的重要性,明确锅炉产权单位的主体责任,宣传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C 开展燃煤锅炉拆改技术指导工作
各区(县、市)环保局深入锅炉现场,累计走访企业7000余家次。在宣讲政策的同时,逐台开展小锅炉登记工作,建立“一炉一档”。同时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周边集中供热、燃气管网、供电负荷等情况,实施“一炉一策”,召开技术对接会,请专家讲解燃气、电等改造技术方案,指导帮助企业制定锅炉具体拆改措施。
部门联动 按动快捷键
市政府多部门联动,全方位助力锅炉拆改工作,是燃煤小锅炉拆改工作的一大特色。
A 强化环境执法。
环保、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持续开展燃煤企业执法监察,对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坚决实施查封关停,限期拆除;对于在用锅炉实施加大频次监察,对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改造设施。
B 简化审批程序。
城建、公安、国土规划、环保、消防、安监燃气、供电等部门在燃煤锅炉拆改项目审批、相关管网建设以及涉及道路挖掘施工审批等方面联合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共同勘验,联合审批,将整体审批时间缩短一半。
C 积极落实清洁能源改造优惠政策。
市环保、发改、经信等部门利用我市被列为国家电能替代试点城市的契机,积极协调省、市供电公司,推进国家、省相关试点项目优惠电价等政策的落实。燃气部门特别制定了“煤改气”项目在管网、煤气价格等优惠政策。
D 协调热源替代。
市房产供热部门召开全市会议,协调各大型供暖企业,积极推进拆除联网工作,确定了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费不得超过80元/平方米的基本原则。
各地区政府积极响应,相继出台各自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方案,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结合各自辖区工作,推进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A 皇姑区 结合经济功能区建设改造,开展“铁锤拆炉”行动,不留死角,全方位强力拆除辖区内燃煤小锅炉。
B 和平区 立足建设“无烟经济区”,自加压力,自筹资金1500余万元,推进辖区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
C 于洪区 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采取执法监察倒逼制,实行以查促拆,以罚促治,对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严厉处罚,倒逼企业实施锅炉拆改。
D 沈河区、大东区 全员动员,分组包干,责任到人,全力推进拆除工作。
E 铁西区 强化考核,加强督查,落实拆除任务。
F 苏家屯区 推进第三方治理模式,引进中燃集团,加快辖区内煤改清洁能源项目。
强化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难题
实行“周通报、月调度”制度,市蓝天办每周将全市燃煤锅炉拆改情况统计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办公会议,调度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掌握工作进展,明确相关关键性政策制定实施。市政府主管领导对锅炉拆改工作实行经常性调度,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讨,限期解决。
协调市财政、建设等部门,确定了2016年我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资金补贴政策和标准,及时消除了广大燃煤锅炉单位对于改造工作的怀疑和观望。
协调城建、公安、国土规划等部门,对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所涉及道路挖掘的审批工作,给予简化程序、减免相关收费等优惠政策,大大加快了全市锅炉拆改工程的实施进度。
协调环保、房产部门与各地区政府对接,即时解决区域供热规划以及并网替代等方面的工作问题,有效推进了中医院等15家难点企业锅炉拆除并网工作。
协调市公安、司法、水务、民政等部门,加快各自系统内单位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确保其所属31台燃煤锅炉按期完成拆改任务。
积极协调省政府和驻沈部队相关单位,推进中省直单位和驻沈部队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省政府对此极为重视,省政府办公厅分别组织召开中省直和驻沈部队各燃煤锅炉单位工作协调会,明确了各单位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程完成时限,为我市最终完成省政府的工作任务指标提供了有了的保障。
常态督导督查,定期考核考评
市政府督考办牵头,市环保、房产等部门配合,对全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进行日常督导调度,每日形成专报,上报市政府领导。同时分派督导组对各地区锅炉拆改情况实行现场督查,并实地听取拆改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相关实际问题,部署下一步拆改工作。
将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作为全市抗霾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到市政府绩效考评之中,按照每季度作为时间节点,细化明晰考评要素,分阶段严格实施考评,极有力的推进了全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
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公众参与
市环保局与市委宣传部建立环保宣传工作机制,拓宽环保社会宣传渠道,加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沈阳日报》“环保专刊”为主要载体,结合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栏目平台以及政府官方网站等,通过环境信息公开、环境政策解读等,全面开展拆除锅炉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全年累计刊发涉及锅炉拆除工作内容的“环保专刊”20余期,发布“沈阳环保”官方微博1000余条,阅览量超过1200万人次,与网友互动5000余次。
积极引导了社会公众关注并积极参与全市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使得相关政策法规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有力地促进了拆除锅炉工作的开展,形成了防霾抗霾全市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齐心勠力 多赢不是梦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2016年沈阳市大力推进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丰收”,极大地促进了环境空气质量的改善。
★截至12月21日,沈阳2016年优良天数243天,去年同期205天,增加38天,其中——
优级天数41天 去年同期28天 增加13天
重污染天数12天 去年同期29天 减少17天
SO2 46μg/m3 去年同期63μg/m3
PM2.5 53μg/m3 去年同期70μg/m3
PM10 94μg/m3 去年同期113μg/m3
二氧化硫、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全面下降
燃煤锅炉拆除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效果从进入冬季采暖期的监测数据体现的更为明显,供暖首月(11月1日-30日),优良天数21天,去年同期5天,同比增加16天;优级天数4天,去年同期0天,同比增加4天;重污染天数3天,去年同期6天,同比减少3天。今年供暖首月细颗粒物(PM2.5)均值浓度为74微克/立方米,去年同期为145微克/立方米,下降幅度达到49%。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的降幅分别达到37%和23%。
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市今年实施的燃煤锅炉拆除,对于采暖期空气质量改善效果十分明显,各项因燃煤产生的污染物浓度均有大幅下降,冬季雾霾频发的现象得以改善。
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以来:
★沈阳市大气环境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全省第一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降低幅度全省第一
★重污染天数减少幅度全省第一
优化了供热结构和能源结构
燃煤锅炉拆除改造,进一步优化了我市的供热结构,我市今年民用采暖锅炉和部分工业三产锅炉拆除以拆除联网为主,将低效能、污染重的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转由效能高、环保设施齐备、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大型锅炉实施并网替代,使我市高效一体供热比例、污染排放控制和供热质量得以明显提升。
同时,引导鼓励医疗、学校、商场、洗浴等行业实施改电、改气、改污水源热泵等多元化清洁能源替代,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消除了燃煤污染,提升了我市清洁能源使用比例。
带动了环保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
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市环保产业市场的发展,不仅催生壮大了沈阳本地环保企业,也吸引了大量的外地相关环保产业资本、技术、设备、管理模式等进入沈阳市场,引进社会融资、合作经营、合同能源管理等多种合作模式,不仅解决了一大批因效益不好、资金不足的企业改造的实际问题,同时也促进了我市燃气锅炉、电热、除尘脱硫等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培育并发展了像沈阳绿环集团、沈阳博泽燃气热力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
据测算,燃煤锅炉拆除整体社会投资达到45亿元,为我市产业调整和经济复苏增添了活力,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并成为我市经济的新增长点。
增强了市民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
市民对政府抗霾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增强。随着建成区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以及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提升,原本数据上的改善已经反映到了老百姓的切身感受上,使得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政府部门所付出的努力,广大市民对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工作乃至全市抗霾攻坚工作均表示出极大的认可度,从而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也明显增加。
促进了新能源技术创新发展
通过创新引进消化,电储能、分布式供气、电磁能、热泵、太阳能等多种新能源技术得到广泛应用。同时我市锅炉除尘脱硫技术实现更新升级,拆除锅炉工作推动了我市能源环保技术进步。
来源:(沈阳日报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袁野制表 宏坤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