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被除名、辞退 可申请争议调解

15.12.2016  19:06

  不满被除名、辞退,可申请争议调解。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劳动争议可能引发矛盾、诉讼,费时费力。争议调解,是预防和解决争议的“第一道防线”,通过有关组织的说服、疏导等方法,达成协议,解决争议。

  2014年到2015年,沈阳市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劳动争议案件年均2000余件。昨日,集纳了沈阳该方面成熟经验和做法的《沈阳市劳动调解条例》经由沈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明年1月1日起施行。

  6种劳动争议可进行调解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履行协议也可申请调解

  当事人不愿意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也可以申请调解。

  调解协议达成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达成协议后,双方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免费受理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受理处于仲裁、诉讼和劳动行政监察处理过程中的劳动争议事项的调解申请。

  企业的调解委员会,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以及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当事人都可以向其申请调解。这些组织受理和调解劳动者争议,不收取费用。

  各类企业都要设立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如果不成立调解组织,劳动争议或者群体性事件频发,将予以通报,违法的予以处理。

  调解组织根据需要,在征求当事人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律师、专家学者等个人协助调解。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 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