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年建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09.04.2015  10:42

  为了改善沈城市民的生活环境,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沈阳市将利用3年的时间,将全市90%的城乡社区建设成为服务完善、管理民主、充满活力、和谐幸福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4月8日,记者从沈阳市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沈阳市将和谐社区建设工程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

   社区公共用房年内全部改造完成

  目前,沈阳市有城镇社区872个,其中139个老旧社区的公共用房尚未达标。针对这些未达标的社区,沈阳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未达标社区的公共用房改造,其中,79个将采取置换、扩建、购置等方式,其余60个按照每3—5个老旧社区建设1个服务中心的标准,全市将建设16个、面积在3000至7000平方米、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各类需要、服务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区域性社区服务中心。

  同时,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在2017年年底前,将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

   2017年初步建成四级信息服务网络

  2015年,沈阳市各区、县(市)将对辖区内公共服务资源和信息网络进行整合,搭建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服务信息网络,并上线运行。沈阳还将搭建市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将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延伸。到2017年,初步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妥善解决。 ”

  同时,沈阳市还将在社区设立电子查询系统终端,实现居民不出社区就能解决各种信息需求。

   2017年每千名老年人将拥有养老床位30张

  为了满足社区居民对健康服务的需求,沈阳市将强化社区健康养老服务,以建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基础,提高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保健等服务的能力,将社区公共用房的30%用于为老服务,与卫生、商贸等企业合作,引入老年人医疗、保健服务,促进“医养结合”,鼓励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料服务。

  2015年,沈阳市将建设1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到2017年,全市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将不低于3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