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今年以来拘留违法摩托车司机986人

10.08.2015  10:11

  在指挥员“开始销毁”的指令下,一辆大铲车高扬起铲斗,有力地向堆放一起的几辆摩托车拍去,伴随着“咯吱咯吱”金属碎裂声响,原来成型的摩托车骨架“变身”为一堆废铁。这是记者8月9日上午在甘井子交警大队大连湾停车场“非法拼装及报废机动车(摩托车)集中销毁现场”看到的一幕。据悉,当日上午,我市交警部门共设置了12处集中销毁分现场,累计销毁非法拼装及报废机动车756台,其中二轮摩托车或三轮机动车624台,占整个销毁总量的八成多。

   非法拼装摩托车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无牌无证或拼装报废机动车特别是摩托车非法上路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和安全隐患。我市自1995年以来,为了限制摩托车无序发展,就对摩托车登记实施总量控制政策。在这种前提和背景下,一些人受利益驱使,认为购买新出厂摩托车经济不合算,图价格低廉就从非正常渠道违规购买非法拼装、报废摩托车。更有甚者,少数人使用这种根本没有安全保障的摩托车从事非法营运。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市在伤人事故中,摩托车事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今年以来拘留违法摩托车司机986人

  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交警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夏秋攻势以及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全力开展了违章车辆上路(重点是三轮机动车)集中整治行动。在依托日常勤务岗位进行常态化整治的基础上,还注重采取源头监控与路面整治并举、取缔查处与宣传引导同步,单警作战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保持对无牌无证以及拼装、报废机动车(摩托车)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今年以来累计查扣各类摩托车2.1万台次,行政拘留986人。

   乘坐违法摩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现场交警负责人表示,当日组织的集中销毁行动,其最终目的就是彻底截断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整备车辆及零部件流向社会,从源头上坚决杜绝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面净化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交警提示广大车主或驾驶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应当在报废期满的2个月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机动车所有人逾期不办理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公告该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交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千万别侥幸图一时方便,乘坐无牌无证、拼装报废机动车(“摩的”),尽量选择公交交通工具出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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