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男子32万元买辆二手奔驰车 没及时过户却惹官司

21.12.2017  21:39

  沈阳市于洪区的吕先生出资30多万元购买一辆二手轿车,因没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险些造成财物全失。12月19日,于洪区人民法院公布案例并提醒广大购买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二手轿车买来还没过户就被查封了

  2016年12月,吕先生获悉来某手中有一辆开了二年多的梅赛德斯奔驰轿车要卖,遂与来某取得联系。这辆轿车是2014年6月购买的,登记在霍某名下。2016年11月来某出资32万元购买到手,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经双方研究,最终双方签买卖合同,约定交易金额为32.3万元。12月19日,吕先生通过银行转账向来某支付了32.3万元,并取得了车辆及机动车登记本、行驶证,但双方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今年4月底,吕先生拿着相关资料准备到车管所去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时,发现这辆轿车在3月13日时被法院给查封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原来,原车主霍某、牛某拖欠了袁某本金200万元,利息按二分五计算。借款到期后,霍某没有偿还。今年2月27日,袁某将霍某、牛某起诉到法院,并申请法院查封了霍某名下的财物。因此,这辆没有过户、登记在霍某名下的车辆就被依法查封了。

  今年5月8日,经法院调解,霍某、牛某和袁某达成协议,约定分三期支付本金及利息,张某等六人承担连带责任。调解后,霍某等人没有履行调解书,袁某申请对查封车辆予以强制执行。见状,吕先生吓坏了,紧急来到于洪区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要求解除对这辆轿车查封,法院受理后作出驳回异议裁定。

  无奈之下,吕先生提起执行异议诉讼,将相关人员起诉到法院,要求依法解除对车辆查封,确认与来某买卖车辆合同合法有效,并确认车辆归其所有,由霍某协助办理过户登记。对此,袁某表示霍某与来某及吕先生之间的买卖关系与自己没有关系,霍某等人拖欠自己钱款,依法查封了霍某名下车辆,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