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不走斑马线罚5元 翻护栏罚30元

12.01.2015  11:34

  有人行道不走,翻护栏,站在车道打车,自己方便了对别人不管不顾……昨日,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盘点了行人和非机动车十大陋习,并作出了相关处罚介绍。对这些行为要依法严加管理了。

  2014年12月为宣传月,对于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不处罚,进入2015年公安交管部门将研究新的举措,依法管理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陋习一 路口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处罚:行人在设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不在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内通过的,处5元罚款。

   陋习二 行人钻跨交通隔离设施

  处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30元罚款。

   陋习三 在机动车道上搭乘出租车

  处罚: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处20元罚款。

   陋习四 家长带着孩子一起违反交通法规

  处罚:行人在设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不在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内通行,经教育不改的,处5元罚款。

   陋习五 行人、非机动车横穿机动车道

  处罚:行人在设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不在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内通行的,处5元罚款。

   陋习六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

  处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处10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没有停止的,处50元罚款。

   陋习七 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

  处罚: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或者在无人行道路段不靠路边行走的,处5元罚款;驾驶非机动车不在规定车道内行驶的,处30元罚款。

   陋习八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

  处罚:驾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20元罚款。

   陋习九 非机动车载人

  处罚: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两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的,处20元罚款。按照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可以在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违反这个规定的,处10元罚款。

   陋习十 非机动车拉运超高、超宽、超长货物

  处罚:非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驾驶非机动车载物的高度、宽度、长度超过规定的,处3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