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沈阳十大交通陋习“中国式过马路”占一半

12.01.2015  14:06

十大交通陋习违法处罚额度在5~50元

全国平均每天2.6人死于“闯灯”

2014年末,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时,本报联合沈阳交警支队共同开展“交通陋习随手拍”活动,本报将汇总公布并交付相关部门处理。

昨日,沈阳交警和本报盘点行人和非机动车十大交通陋习,分别是:路口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行人钻跨交通隔离设施、在机动车道上搭乘出租车、家长带着孩子一起违反交通法规、行人、非机动车横穿机动车道、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载人、非机动车拉运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其中有五项涉及“中国式过马路”。

沈阳公安交警提醒市民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

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

交警提示:斑马线的设置不只是提醒驾驶人要注意行人,也是为了提醒行人应该在这里通过。在一些车流量较大、行人较密集的地点,还会有过街天桥、过街地下通道等专用设施,希望市民出行时一定要选择这些交通设施安全通过。

处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

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八条第三项规定:在设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不在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人行横道内通过的,处5元罚款。

行人钻跨交通隔离设施

交警提示:护栏会挡住对向机动车驾驶人视线,突然从护栏跨出或钻出的行人会让过往的机动车来不及躲避而发生危险。行人过马路应选择最近的路口或过街设施安全通过。

处罚标准:《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十条第一项规定: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3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