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负并非零负担

16.12.2016  07:05

  12月14日,沈阳市教育局出台“减负提质”要求(详见12月15日沈阳日报3版),将“减负”与“提质”两个看似矛盾的概念一并提出。12月15日,沈阳市教育研究院义教中心主任孙湘文就这次义务教育“减负提质”进行了解读。她表示,从学校教育教学角度而言,“减负”就应该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各学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在教学中不“超标”、不“超前”、不“超量”,确保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需要。

  减“超标”的内容

  孙湘文表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均有课程标准(综合实践、科学、信息技术除外),而学校教学中,有些学校和教师没有认真学习领会落实标准的要求,“超标准”要求就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例如:第一学段计算技能评价要求是:20以内加减法和表内乘除法口算的速度要求是每分钟8-10题,如果老师要求每分钟20题,就增加了难度。只有按标准,按学生的认知规律要求,才能不增加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减“超前”的进度

  学校教学是有时间安排的,每学期初,教研部门要组织教师开展学期备课和阶段备课。而实际教学中,有些学校和教师赶超进度,一个月要学习的内容,半个月就要讲完,然后反复进行所谓的训练,这样势必会加重学生的负担,所以“减负”一定要减“超前”的进度的问题。幼儿园开设小学课程,小学上初中的课程等等超前教学现象,违背了学生的认知发展规律和心理身心成长规律,人为制造了学生学习困难,增加了不必要课业负担。

  减“超量”的作业

  学生学习,完成适量作业是必要的。很多老师认为让学生多练就比少练强。其实,多年的教学研究发现,训练存在最佳频次和强度,并不是越多越好,超出适宜强度则会造成学习效率下降和心理厌倦,大量的重复性的、机械性的、低效性的作业和练习会让学生失去对学习的兴趣。因此在作业内容的选择上,教师一定要做到精挑细选,提高作业质量和针对性,不能用学生的勤补老师的拙,坚决杜绝惩罚性的作业。

  作业应该分层布置

  孙湘文表示,适量还有一层含义,是指适合不同层次学生的作业量。许多教师一刀切的作业安排,造成部分优秀学生吃不饱,又必然导致学习基础较弱的学生完不成。因此,教师的要根据学生学习能力进行作业的分层布置,这样才能保证各层次学生都能得到合适的训练,并始终保持学习的成就感,避免学习基础较弱的学生因完不成作业而产生的无助感,进而产生厌学、应付、抄袭等问题。

  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封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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