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缩短8天 为企业减负

31.08.2016  13:35

  符合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快速办理条件的开发企业,将比之前提前8日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近日,沈阳市房产局、市行政审批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效率有关事宜的通知》,就如何提高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效率,提出几条具体措施。

  1.对信誉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减少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要件,由原来的10个减少至8个。

  2.采取放管结合的方式,在简化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要件的同时,要求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必须接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3.对符合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快速办理条件的开发企业,2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并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较之前规定缩短8日。

  4.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快速办理业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凭非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出具的现金保函,免除同等额度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为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