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共商大计”打造沈阳市国际化营商环境

22.11.2016  21:10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11月22日下午,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的首场发布会——“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会上,来自沈阳市发改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局、市外经贸局、市金融办、市服务业委、市建委、市人社局、市法制办以及和平区的新闻发言人均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新闻发布。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不超国家规定的40%

  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是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重要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要求,推动沈阳创新改革和率先实现全面振兴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破除制约沈阳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内在要求。

  对此,沈阳市发改委将力争通过三年左右的努力,使沈阳的营商环境能够达到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排名前50名经济体的水平,以此构筑起沈阳振兴发展的新优势,为沈阳争当新一轮振兴发展的排头兵、2020年建成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以及2030年建成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和提供重要保障。

  在落实“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条龙服务”方面,市发改委要求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原则上不超过国家规定办结时限的40%。此外,在打造诚信规范的市场环境方面,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开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

  【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局)】

  行政审批事项缩减18%

  据了解,目前沈阳市行政审批事项已由原来的666项减少至548项,削减幅度达18%。在此基础上,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在沈阳市保留的548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中,有475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局294项、平台181项),73项进入各专项中心集中办理,项目集中办理率达到了100%。目前,全市已建立了1个市级政务服务中心、11个专项中心、14个区县政务服务中心、199个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了行政审批服务在市、区县、乡镇(街道)三个层级全覆盖。

  此外,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的要求,沈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还对保留的审批要件、依据、时限进行了梳理,全市审批要件削减幅度达31%,审批时限削减幅度达35%。今年6月,我市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组建了市级行政审批局,涉及投资建设、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城市管理四大领域的业务处室由26个减至13个,精简比例达50%;审批人员由316名减至108名,精简比例达66%。我们严格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的标准流程开展工作,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勘验、签批所有环节全部在中心内封闭完成,全市平均审批时限由5.5个工作日缩减到3.1个工作日,审批事项“即办率”由62%提高到73%。

  【沈阳市工商局】

  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市工商局将实行众创空间等区域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制。对设在众创空间、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和孵化基地等区域内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由审查制改为备案制,不再审查房屋产权证明,由园区管委会出具证明文件备案即可。

  此外,还将实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即时登记。对无需前置审批事项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件、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文件,口述登记事项,即可办照,实现“口头申报、现场发照”。

  在强化企业信用监管方面,沈阳市工商局将加快推进政府各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建立健全并公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库”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库”, 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沈阳市建委】

  地铁新线建设被纳入重点工作

  未来沈阳市建委将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将沈阳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促进沈阳经济区城市之间协同发展,建设一小时交通圈,重点实施沈康高速三环连接线、西部出海铁路、京沈客专、铁岭-沈阳-营口通海城际铁路建设;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打造“东山西水、一河两岸、一主三副”的城市空间格局,重点实施地铁新线建设、优化中心区快速路复合通道、疏通重要交通节点、完善环路及连接线、增加供排水保障能力等基础设施项目,不断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承载能力。

  此外,市建委还将重点抓好棚户区改造、暖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建住宅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方便市民交通出行,推进城区道路整修、行人过街通道、公共停车场、公交配套场站建设、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实施城市“三网”及老旧管网改造、公园设施完善提质、大熊猫馆建设、规划展示馆提升等项目建设。

  【沈阳市政府法制办】

  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开展执法检查

  近年来,沈阳市法制办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工作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2015年,沈阳市在省政府依法行政考核和全省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考评中均位居第一名,

  未来,沈阳市法制办将围绕促进老工业基地结构性转变、促进产业多元化发展、建立自贸试验区等方面开展立法探索,积极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对经过实践检验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和制度及时上升为地方法规或规章。同时,对加强城市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促进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有利于推进现代旅游业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在年度立法计划中予以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此外,市政府法制办还将进一步推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检查批准、登记、报告制度,执法检查公示制度,做到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与此同时,完善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程序,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避免执法随意性。在此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还将推进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将涉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00%纳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范围。

  【和平区委区政府】

  96127“民生110”热线升级成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热线

  据了解,去年的12月31日,和平区率先成立了全省第一家政务审批服务局,将16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划入审批局,108枚审批用章同时封存,实现了“一颗印章管审批”,平均审批时限由原来的3个工作日缩短为1.1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提高了62%,近一年来全区新增市场主体同比增长44.4%。

  在此基础上,和平区提出了搭建国际化营商环境受理服务平台的工作举措,在96127“民生110”热线的基础上,将96127“民生110”热线升级改造成了和平区营商环境受理服务热线,并将其工作重点拓展到了企业诉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