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多市公布燃煤锅炉淘汰“时间表”

18.04.2016  10:06

  本报讯 记者朱勤报道 为推动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沈阳、大连、抚顺、铁岭等市持续加大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力度,纷纷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列出锅炉淘汰“时间表”及清单,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逾期未完成者,相关部门将被“问责”。

  燃煤锅炉的废气排放是造成雾霾的重要因素,已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问题。据了解,沈阳市环保局皇姑分局联合皇姑公安分局近日展开行动,对沈阳长城橡胶厂等3家单位的5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拆除,正式打响今年拆除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第一枪。10月31日前,沈阳市将全部完成建成区内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以及非建成区具备替代条件的燃煤锅炉拆除、联网或清洁能源改造,预计这一数量将达到1300余台。

  大连市明确,对市区481家单位的843台燃煤锅炉开展综合整治,10月31日前取缔604台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的热水锅炉,完成239单台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蒸汽锅炉提标改造。

  抚顺市规定,10月31日前拆除单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蒸汽锅炉和7MW及以下的热水锅炉(含机关、事业单位和三产行业的小型燃煤设施)完成并网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符合抚顺市供热规划和经批准暂时保留的燃煤锅炉,锅炉废气排放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铁岭市今年拆除建成区92台、274蒸吨燃煤锅炉。市政府发布公告,9月30日前全部完成建成区内10吨及以下燃煤老旧低效锅炉并网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工作。

  此外,本溪、辽阳、朝阳、营口、盘锦等市也列出了拆除燃煤锅炉的“时间表”,确保今年全部拆除燃煤小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