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自贸片区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和可预期

24.02.2020  18:54

大连自贸片区坚持疫情防控和改革创新两手抓两不误,制定实施《大连自贸片区集中行政审批权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对审批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打破目前普遍实行的业务流审批模式,实行编制标准和执行审批分立,同时以标准化规范自由裁量权,彻底实现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和可预期。

坚持疫情防控和改革创新两手抓。(摄影 姜迎昕)

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方案》在决策层面、执行层、操作层面进行了明确。组建大连片区审批委员会,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的决策和监督,协调处理审批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审批和监管协调的重大事项、审批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以及新业态和创新工作事项;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行政审批的相关标准化方案给出审定意见,为审批过程中的各类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打破专业限制,变批准、审核、受理等环节之间的从属关系和指导关系为平行关系,受理、审核、批准三个环节相对独立。

为顺利推进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大连自贸片区还积极探索创新审批与监管部门之间协调运行机制。《方案》提出要以大自贸片区“企业全生命周期单一窗口”国家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以“守法便利”为原则、“正向激励”和“负面惩戒”相结合的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手段作用,建立健全法制保障机制。《方案》确定了第一批集中审批事项196项,包括现有部门事项、省级下放事项、证照分离事项、省级层面事权等四大类。与集中行政审批权同时启动的还有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工作,《集中行政审批权和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出了向辽宁省政府申请的11项集中行政处罚事权。(中国日报大连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