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

20.02.2020  15:59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市直各单位: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区、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要求,履职尽责,全力防控,经过艰苦努力,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变化,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结合沈阳实际,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恢复经济社会秩序。下达命令如下:

  一、以区、县(市)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策略

  各区、县(市)要根据疫情精准施策,主动作为,依据人口发病情况综合研判,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防控策略,做好差异化防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畅通,推动有序复工复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划小管控单元,辖区内的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应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基于对新冠肺炎疾病认识的深化、疫情波及范围和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影响等,以区、县(市)为单位,全市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对不同地区采取针对性策略和措施。

  (一)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要按照属地原则,由辖区组织城乡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按照《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要求,落实综合性防控措施,做好环境卫生整治、防病知识普及等工作。二要加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病例鉴别、发现、报告。疾控机构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三要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疫情严重地区及高风险地区流入人员加强跟踪管理,开展健康监测和服务。四要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不得封路、封社区、封村、封市场,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五要全面复工复产,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原材料、资金、设备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企业要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六要取消不合理限制,不得对企业复工复产设置条件,不得采取审批、备案等方式延缓开工时间。

  (二)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一要在采取低风险地区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点)和医务人员、医疗床位、医疗物资等方面准备,对病例密切接触者进行全面排查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于新发现的确诊病例,要以病例发现、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为线索,根据其生产生活接触的空间和人员范围,合理确定防控管理的场所和人员,实施针对性防控措施。二要对无确诊病例的街道、乡镇、城乡社区可参照低风险地区采取防控措施。三要在严格对疫情相关场所和人员采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同时,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四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安排复工复产,组织员工有序返岗,做到疫情防控与企业复工复产同步进行。五要落实企业疫情防控责任,做好通风、消毒、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为员工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采取分区作业、分散就餐等方式,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六要统筹加强区域内医疗物资的生产、调配、储备。

  (三)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根据疫情态势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方针,坚持依法防控,做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畅通人流、物流,接续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生产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坚决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层层加码,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二)及时调整风险地区名单。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动态调整全市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地区名单,落实分区分级管控要求。

  (三)做好交通运输相关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交通运输网络畅通,保障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防护物资供给,维护客流物流运行秩序。交通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各项要求。

  (四)做好科学评估研判。各地区要科学评估返程返工返岗带来的流动性、聚集性隐患,根据本地区风险等级,及时调整防控策略,进一步增强防控措施针对性和有效性,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保持我市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

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