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民委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

13.06.2017  00:37

 

  辽阳市民委党组认真贯彻全国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主要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书记抓”和“抓书记”工程,切实担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建立和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央领导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坚持每季度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

      二是注重思想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改善民生,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思想深入人心。在宗教界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宗教活动场所、争当文明信教公民活动”,对信教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使他们爱国爱教,文明守法,做社会主义积极拥护者和建设者。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紧紧把握“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这个重要任务,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为抓手,在宗教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举办宗教讲经说法大会、论坛等形式,不断巩固爱国爱教和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思想基础。

      三是强化舆论推动。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每次民族宗教领域举办大型活动,科学制定方案,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报道民族宗教领域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指导各县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内容进行宣传,促进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

      四是突出精神激励。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在少数民族中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结合全市“五包五促”活动,深入包户家中,积极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大家争创和谐家庭、幸福家庭、五好家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先进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