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举全市之力帮建昌摘贫困帽(图)

11.09.2015  15:03

  中国石化辽宁石油分公司驻村工作队向西窝铺小学赠送文具。

  省文化厅驻火石山村工作队整理贫困户档案。王硕/张振贺/记者/李万东 摄

  9月9日,葫芦岛市召开千人扶贫攻坚誓师大会,在已有126个扶贫驻村工作队的基础上,新增126家规模以上企业、金融单位及驻军组成的扶贫主体,对建昌126个省定贫困村开展结对帮扶,确保到2020年完成国家标准贫困人口减贫任务;建昌县摘掉贫困县“帽子”,203个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整村脱贫销号。

  本着精准扶贫的原则,葫芦岛目前已对全市2.2万贫困户建档立卡,成立了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市里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贫攻坚基金,举全市之力动员社会各界帮扶以建昌为重点的贫困地区,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乡村发展环境和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县财政收入增长、贫困农民收入增加、发展后劲增强,实现整体如期脱贫,确保2020年前,以建昌县为重点的贫困地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产业就业扶贫。葫芦岛将加快实施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林果业等六项增收工程,打造“公司+基地+农户+市场”四位一体的扶贫体系,形成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发展省级扶贫龙头企业50家、省级产业扶贫示范项目20个,带动贫困农户3万户;开发建设农业产业化、旅游扶贫等特色增收龙头项目100个,对省定203个贫困村实施到户扶贫、整村推进,保证每个贫困户都有一个脱贫项目,年均带动2万左右有劳动能力、相对集中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年均脱贫销号省定贫困村40个左右;推进农村贫困和富余劳动力职业教育“雨露计划”,对贫困家庭就读中、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以及获得“两证”的青壮年劳动力,在普惠政策基础上予以特惠补助,每年扶持350人;每年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5000人以上,建立广泛稳定的劳务输出渠道,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带动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

  政策扶贫。要制定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政策,把扶贫建档立卡中1.7万符合低保条件的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兜底扶贫;对其他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贫困户,按政策给予临时救助,实现扶贫开发与低保政策、救助政策有效衔接。探索建立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对象入住医疗机构护理补贴制度,对扶贫建档立卡的3.2万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贫困人口,加大救助力度和大病报销比例。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的发生。采取移民搬迁、住房原址改建、盘活农村闲置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等措施,彻底改善4461户、1.1万居住在偏远分散、交通不便、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和生活在危房里的贫困人口的住房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安居问题。

  社会扶贫。到2020年,每个帮扶单位要在所帮扶的乡村帮助发展1到2个有一定规模、有市场、有效益的项目;全市社会扶贫投入要比2015年翻一番。抓好责任落实,推动437个驻村工作队、747名驻村扶贫干部深入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金融扶贫。发挥1000万元省项目到户财政专项资金杠杆作用,推进建昌与邮储银行、农信社、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层次合作,建立健全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实施资金互助式扶贫,扩大扶贫资金投放倍数,由一次性无偿投入向长期周转滚动使用转变,由分散投入式的资金使用管理向有偿借款使用、精准投入转变。积极开展小额信贷扶贫,为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基准利率、免抵押、免担保的小额信贷支持,推广扶贫小额保险、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险和贫困户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十三五”期间,扶贫开发贷款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解决贫困户担保难、贷款难问题。

  科技智力扶贫。从明年起,在辽工大、辽宁财贸学院和渤海船院各开设一个50人班型的“宏志班”,每年从建昌等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中选拔150人进行定向委培,既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又培养农村后备干部。

  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市维修改造农村公路1975公里,修建村内道路1920公里,其中今年完成维修改造农村公路395公里,修建村内道路384公里。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以上。

  社会事业发展。动员全市党员干部对1614户因学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通过“爱心助学”和结亲式扶持,让读不起书的孩子能够上得起学、上得起大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9%,基本实现行政村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全覆盖,实现贫困地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全覆盖;推进203个省定贫困村一村一室一广场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

  责任落实和督查考核。对扶贫开发工作不力的地区、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并严肃问责。市扶贫办要对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和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任务指标调整,确保扶贫开发工作取得实效,让贫困群众感受到、享受到扶贫开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