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工会                                                                                                      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六个行动”

21.11.2014  16:04


  2012年全会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大发展为主线,以解决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构建维权“安全网”为目标,以“六个专项行动”为载体,坚持服务为重、维权优先,创新思维,创新实践,创新机制,不断增强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地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大力开展基层工会组建专项行动
  以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劳务派遣公司建会和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为重点,着力解决工会组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消除基层建会空白点,积极推动基层建会和职工入会实现动态全覆盖。加大党建带工建工作力度,推动将建会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目标,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对经审核不具备建会条件的企业,实行联络员联系制度。实现全省企业建会三年规划目标任务提前一年完成。推进职工3000人以上的乡镇(街道)建立总工会,配齐专职工会干部,扩大基层工会主席直选覆盖面,做好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工作。坚持建会数量与发挥作用并重。进一步深化“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建设,不断提升建会和建家质量水平。
 
   二、大力开展职代会和工资集体协商建制专项行动
  以工资增长、劳动定额、计件工资单价等内容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着力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增长偏慢和中小企业工资集体协商难等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建立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坚持集体协商建制数量与集体合同质量并举。深入开展“双合同月”活动和“要约行动”,推动市级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实现新突破,增强工资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指导员队伍建设,规范工资集体协商操作规程,按照细化、实化、差别化的要求,制定有行业特色、具体化的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示范文本,扩大预审、评估、备案等制度的建制面,已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的区域和行业集体协商建制率要达到70%以上,不断提高集体协商质量和水平。在辽中直企业要积极探索职工在奖金、福利等方面的“利润协商”办法。制定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建立企业民主管理与工资集体协商互联互动互进工作机制。要积极培育区域、行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示范点,努力推动更多区域、行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带动更多的企业开展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