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工商局:电商促销禁止规定订金不退

09.11.2015  15:55

禁止第三方交易平台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昨日,省工商局发布“双11”网络监管风险提示,“双11”期间,全省工商部门将展开红盾网剑专项行动,严查网络虚假宣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禁止虚构交易量

禁止发布虚假好评

省工商局指出,由于网络的虚拟性、跨地域性等特点,滋生了先涨价再促销、虚假刷单交易、有偿好评等网购顽疾,这些顽疾一直侵害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约网络市场健康发展。

为有效打击网络促销活动中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工商总局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了《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平台内经营者应尽的义务以及未履行义务而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方面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