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出台 2020年初步形成权威高效市场监管体系

13.07.2018  21:09

  日前,省政府印发《辽宁省“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文件提出,到2020年,要初步形成权威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构建以法治为基础、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为支撑的市场监管新格局,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规划》提出,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允许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凡向外资开放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民间资本开放;凡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行为,都要坚决制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下放一批与促进经济增长、创新创业就业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针对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规划》要求深入推进各类市场主体“多证合一”改革,提高便利化服务水平,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向社会开放企业名称库,依法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逐步实现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加快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2018年底前实现纸质登记与无纸全程电子化并行登记。

  《规划》对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提出要求。简化和完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办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探索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

  同时,建立强制退出机制。加大对“僵尸企业”清理力度,对严重失信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对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或达不到节能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工程质量等强制性标准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取缔。形成优胜劣汰长效机制,消除地方保护、行政干预和各种违规补贴,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劣势企业的正常退出机制。

  针对农村市场,《规划》指出,要开展农村日常消费质量安全检查,防止把农村作为假冒伪劣商品倾销地。以日常大宗生活消费品为重点,从生产源头、流通渠道和消费终端进行全方位整治。结合农村电商发展,在消费网点设立消费投诉点,方便农民就近投诉维权。

  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规划》指出,在一些综合执法领域,探索实施跨部门“联合抽查”。要强化企业信息归集机制,力争2018年政府涉企信息归集实现全覆盖。《规划》提出,推动政府及机关部门及时、有效地交换共享信息,打破信息“孤岛”,与辽宁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互认、监管互动。

  在建立健全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方面,《规划》指出,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和辽宁省联合激励惩戒信息系统,将各级政府部门认定的“黑名单”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失信企业将在经营、投融资、进出口、注册新公司等12方面受到限制或标上。同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重塑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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