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质监局采取六项措施落实质量提升行动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

03.07.2017  14:41

              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协调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以后,鞍山市质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采取六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鞍山市质量提升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六项具体工作措施:一是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切实发挥鞍山市质量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的职责,组织8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6月20日召开联席会议,针对市领导提出的8条意见进行逐条梳理、分解,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行业特点,于6月27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具体工作落实计划和宣传方案,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此外会议还要求各成员单位之间既要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又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强与鞍山市委宣传部的密切配合,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质量提升行动入耳、入脑、入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在各自领域加大质量提升行动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对活动的了解。开展质量提升标识设计、评定公开征集活动,形成全民参与,共建质量的良好氛围。在鞍山电视台、鞍山日报等新闻媒体,开辟“质量提升专栏”,大篇幅、长时间、多频次宣传质量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情况。举办“首席质量官”培训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丰富“质量月”、“世界标准日”活动内容,努力营造人人重视质量、关注质量、创造质量的良好氛围。三是查找短板,优化服务。开展“质量提升服务进百家企业”活动,深入全市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坚持问题导向,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差距,有针对性的分析研究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实地走访调研等形式,认真查找各行业存在的亟待解决的质量问题,制定质量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各行业质量。四是加强监管,完善体系。采取随机抽取等方式进行,组织专家对不少于50项的企业标准监督检查,并发布检查评价报告。健全菱镁产业标准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强化我国的菱镁产业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主导地位。做好菱镁、钢铁、纺织、服装、住宿、餐饮、旅游、温泉、南果梨、君子兰等行业、产品的标准缺失情况普查统计工作。跟踪掌握我市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化活动的动态,制订和实施技术标准项目培育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技术标准的研制。积极推动鞍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与国际接轨。五是搭建平台,优化机制。加强与鞍山市发改委沟通合作,借助“信用辽宁”平台,以原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基础,搭建企业质量诚信信息平台。将企业质量诚信体系纳入智慧城市建设中,面向公民、企业、党政机关,不断提高企业质量信用信息认知度和使用率。开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实行分类管理,针对不同的信用等级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并试行“质量信用+金融”工作。将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披露和曝光其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市场机制和法律手段惩处质量失信行为,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六是明确任务,强化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质量提升行动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各成员单位工作计划,制定对各单位的考核细则,强化工作考核督查,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制定质量提升评比细则,按照奖励政策,大力表彰管理先进、质量过硬、效益显著、竞争力强的标杆企业和组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提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