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21.11.2014  19:20

 

辽依法办发〔2013〕2号

关于印发《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

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中)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工作,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直属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制定了《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现将《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辽宁省直属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辽宁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          2013年3月15日印发

 

 

 

                                           

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

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新部署,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根据《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239号)和《2013年度省(中)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意见》(辽直目发[2013]4号),制定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如下:

一、考核标准

根据《辽宁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2013年度省(中)直部门依法行政考核共有8个方面。

(一)深入开展“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情况

1、按要求制定并报送落实2013年“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在“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者工作举措被省级以上机关作为经验推广。(5分)

2、全面落实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工作要求,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报送相关文字材料及数据。(5分)

 

3、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及时向《辽宁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和辽宁政府法制信息网报送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信息。(3分)

(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情况

1、政府部门办公会议每半年举办一次依法行政知识专题学习,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制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周,重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 30 周年大会和 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新部署,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认识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5分)

2、加强对下级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提高本系统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3分)

3、法制工作机构健全,工作人员应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切实履行起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职责。(5分)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1、完善行政决策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3分)

2、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和评估制度,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3分)

(四)政府立法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

1、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要求的时限起草、报送法规、规章草案,立法项目草案由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充分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经部门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5分)

2、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由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把关,并经部门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做到合法、适当、规范。(5分)

3、按规定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5分)

(五)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情况

1、办事公开制度完善,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全面实施办事公开。(3分)

2、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行现场服务与网络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努力实现行政相对人网上咨询、网上申请,政府部门网上办理、网上反馈。(3分)

(六)规范行政执法情况

1、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文明执法活动,认真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3〕2号),结合本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工作成效明显。(5分)

2、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有日常考评记录及评议考核结果。(3分)

3、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证件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5分)

4、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及时报送备案。(4分)

(七)化解行政争议情况

1、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2分)

2、依法参与行政复议活动,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7分)

3、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年度内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在5%以下。(6分)

(八)自觉接受监督情况

1、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法院的司法监督,年底前向省政府书面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5分)

2、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100%,无违法或不当问题。(5分)

3、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和纠正,处理结果应当反馈或者公布。(5分)

二、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本年度考核遵循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自查自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等考核、量化评估、综合排序。

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就完成2013年考核指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要将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同时,要强化对所属处室、执法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和奖惩措施。各部门的实施方案于2013年3月底前报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年度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日常考核由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半年考核于2013年7月上旬进行,各部门就考核指标完成的进度和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形成自我评估报告,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部门自我评估报告进行审查,对重点部门进行检查和评估。年终考核于2013年12月上旬进行,各部门要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准备文件资料、制度文本、执法卷宗等材料,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抽查案卷等方式进行考核。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核前将制定下发具体的考核细则。

为增强考核的客观性和公信力,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邀请部分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和省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价,评价意见作为本年度对各部门考评的依据之一。

三、考核结果

本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的办法,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的相应赋分,没有按规定内容和时限完成工作任务或标准不高的,相应扣分。考核得分由高到低排序,作为确定各部门等级的依据。考核结果分为A等(优秀)、B等(达标)、C等(不达标)三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比例按照省直属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确定。考核结果除纳入省(中)直机关目标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外,记入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档案,作为省政府对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评价、奖惩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省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指导处      邢福开

电  话:86905133(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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