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举行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

24.09.2017  21:37

 

  9月15日,丹东市在元宝山公园举办了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启动仪式。市委统战部部长于一贫、市人大副主任于梅、市政府副市长刘胜军、市政协副主席马志刚,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民宗局负责同志,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6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丹东市民委主任于辉主持启动仪式。 

  刘胜军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是加强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要突出主题,唱响主旋律。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二是要突出重点,扩大教育面。宣传教育活动要面向各个民族、面向社会公众,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各级党政干部,要形成全民受教育、人人促团结的良好局面。三是要突出特色,体现实践性。要通过创新载体,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成就,形成“讲团结、促稳定、谋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为维护边境地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仪式上,丹东市民委命名了11家丹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并颁发牌匾;组织了民族特色文艺演出和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