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

23.06.2016  01:03

6月17日上午,建平县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建平县领导四大班子领导,“5+1”发展平台及其他副县级以上领导;各乡镇场街党政正职、人大主席(街工委主任或副主任)、副书记、副乡镇场长(副主任)、纪(工)委书记、组织委员;县委各部委、县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组织部、纪检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组织关系在建平的省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县政协各委办主任、副主任;牛河梁红山文化产业开发区、朝阳建平经济开发区各局办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长王文佳主持。会上,下发了建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个文件,即:《关于做好2015年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工作的通知》(建扶贫发【2016】8号)和《转发<朝阳市民政局朝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日核查行动的通知>》(建扶贫发【2016】9号)。

县长王文佳对下一阶段脱贫攻坚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一是明确目标,明确“十三五”脱贫任务。 目前建平有省定贫困村80个,市定贫困边缘村20个。“十三五”期间,建平县需要扶持贫困人口是14092户,32695人。按户属性分类有:一般贫困户7064户,18064人;低保贫困户1774户,5051人;低保户4503户,8704人;五保户751户,876人。这些贫困户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其中,因病致贫17224人,占52.68%;因缺少资金和技术致贫6415人,占19.62%;因残致贫5143人,占15.73%;因学致贫1546人,占4.73%;因灾致贫1118人,占3.42%;因缺乏劳动力致贫814人,占2.49%;因其他原因致贫435人,占1.33%。在现有的贫困人口中,60岁以上10878人,占33.27%;纳入低保兜底11354人,占34.73%;没有纳入低保21341人,占65.27%;有劳动能力的15153人,丧失劳动能力人数的5953人;无劳动能力人数:11589人。年度攻坚任务是:2016-2018年集中攻坚,摘掉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帽子”;2019-2020年巩固提高,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具体如下:2016年减贫10116人,贫困村销号35个;2017年减贫10000人,贫困村销号35个;2018年减贫12579人,贫困村销号30个;2019--2020年巩固减贫成果,做好收口工作,确保与全市同步步入小康社会。 二是着眼当前,完成2016年脱贫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建平县2015年退出的2845户,8645人贫困人口必须在7月底按着“两公示,一公告”的程序,公开透明,阳光运作,做到退出贫困户知情认可,各种手续齐全完备,上级检查审计合标合规要求退出。要保证完成2016年全县10116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确保完成35个贫困村销号。要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百日核查工作,把建档立卡户中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做到应保尽保,把系统外符合条件的低保人口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要认真落实县级领导和(省市)县直部门,企业包扶基层工作,县级领导要积极到基层对接,帮助基层想办法,共同推进脱贫攻坚。各部门驻村工作队要到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加快脱贫攻坚进程。“两办”督查室要认真督查,推动基层工作到位。

县委书记牛殿祥发表了重要讲话。要狠抓脱贫攻坚,抓好产业扶贫和政策兜底两个关键。 一是牢牢把握一个“”字。 必须坚持退出标准,必须严格进行验收,既要防止“急躁症”,又要防止“拖延病”,坚决杜绝“数字脱贫、假脱贫”。 二是牢牢把握一个“”字。 必须加强对贫困退出机制的考核,查验退出的准确度,确保退出结果经得起时间、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三是牢牢把握一个“”字。 必须强化责任追究,及时追究退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政绩要严格进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必须高度重视,以超常规的举措,把工作抓细抓实,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