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建议:推进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

24.01.2018  08:52

  随着二胎政策的全面放开以及母乳喂养知识的普及,带宝宝外出时能有一个设施完善的母婴室成为越来越多妈妈的迫切需求。1月23日,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了解到,沈阳市台联提出建议,进一步推进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相关部门应将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性指标和文明城市检查的考核范畴;建议环卫部门在建造一定规模的公共厕所时,将建造母婴室列入设计规划中。

  体现关爱女性、儿童优先原则

  沈阳市台联认为,支持母乳喂养,保障母婴权益,推动公共场所设立专门的母婴室,不仅是提供安全便捷又保护隐私的空间,同时也反映了社会对女性的关爱,是体现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重要举措。虽然目前我们在推进母婴设施建设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总体上看,与建设国际化现代都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6〕63号)文件,明确了总体目标为:到2018年配置率不低于80%。到2020年底,所有应配置母婴设施的公共场所和用人单位基本建成标准化的母婴设施。

  建管结合让母婴室充分利用

  母婴室看似只是一个“小房间”,其实是人文关怀的体现。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建设,在一定程度上是城市文明发展进程的缩影,也是现代化公共建筑设计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不能让这样一个建设当作“摆设”,要真正做到建管结合,将每一个设施设备都落到实处,服务市民、造福百姓。

  纳入公共场所设施建设标准

  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完善母婴场所设施配备的具体规定,将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作为公共服务发展的硬性指标和文明城市检查的考核范畴。在审批商场、酒店及拓展城市公共服务空间时,要明确将母婴室纳入公共场所设施建设的标准之一。

  同时由卫生、工商、规划等有关部门联合制定明确的建设标准,在具体落实方面出台细则,明晰管理规范,制度上墙提高管理主体的积极性,避免母婴室“有名无实”。

  完善公共场所母婴室配备比例

  建议环卫部门在建造一定规模的公共厕所时,将建造母婴室列入设计规划中。城市内的各种综合体、商场是人群密集聚集地,也是很多妈妈带宝宝出行的重要场所。因此,大型商场、酒店应率先完善母婴室的建设。

  其次,新建的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服务区、公交枢纽站都应建立标准化的母婴室。在婴幼儿医疗、保健及疫苗接种的主要地点——社区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更应因地制宜设置母婴室。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徐微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