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质监抽查300批次烟花爆竹合格率88%

06.02.2015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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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近春节,烟花爆竹即将上市销售。昨日,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辽宁省烟花爆竹产品最新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报告。在抽查的172家企业生产的300批次产品中,合格产品为264批次,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8%。

  据了解,此次抽查的烟花爆竹种类包括组合烟花类、爆竹类、升空类、喷花类、吐珠类、玩具类六大类产品。其中组合烟花类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8.5%;爆竹类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3.3%;升空类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7%;喷花类产品、吐珠类产品和玩具类产品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从抽查的地域来看,本次抽查的烟花爆竹产品主要来自湖南、江西、河北、山东、广西、陕西等省份。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方面表示,本次监督抽查共有33家企业生产的36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标志(运输包装、销售包装)、引燃时间、燃放性能、药量不合格。

  其中,本次抽查中有21批次产品标志项目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58.3%,主要表现为缺少生产日期、总药量、保质期等。与此同时,有32批次产品引燃时间不合格,占不合格总数的88.9%。其中15批次爆竹类产品引燃时间过短,17个批次组合烟花产品引燃时间过长。“引燃时间是从点燃引火线至引燃主体的时间,是保障消费者燃放安全的重要指标。引燃时间过短,极易造成燃放者点燃后无法及时撤离而炸伤;引燃时间过长,容易误导消费者走近观看而被炸伤。”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人士表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优劣涉及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省经销的烟花爆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各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不合格生产企业名单及检验报告移交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本报记者 张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