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启动全市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22.07.2015  09:53



      7月20日,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办公室下发通知,启动全市抗旱Ⅳ级应急响应。

7月初以来,我市持续高温少雨,大部分地区出现不同程度干旱,其中部分地区旱情严重。截至7月20日统计,全市农作物受旱面积已达44.54万亩,其中,轻旱32.94万亩,重旱11.41万亩,干枯0.19万亩。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未来一周我市仍无明显降水,旱情将进一步发展。为全面做好当前抗旱减灾工作,根据《抚顺市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7月20日17时启动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受旱地区防指根据本地区抗旱预案,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抗旱应急响应。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抗旱Ⅳ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落实抗旱工作责任,组织和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入抗旱工作。各级防指要密切关注旱情发展,加密会商频次,立足于抗大旱和长期抗旱,及时提出抗旱决策意见和应对措施。防指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逐项落实好相关工作。二是要加强旱情统计报送工作,对旱情信息统计和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三是要把保证群众饮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首位,及时准确掌握旱区群众饮水困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应急解困措施,保证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四是要加强用水管理,科学调度水库等现有水源工程,充分发挥现有水源工程和抗旱基础配套设施的作用,提高灌溉能力和效益。要科学调配水源,重点保证水田、设施农业、果树和经济作物的用水需求。五是各级财政、水务、气象、农业、民政、电力、石油等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筹措抗旱资金,加强抗旱指导与服务,落实抗旱设备、用电、用油及其他物资供应,积极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全力支持抗旱工作。六是各级防指要规范旱情信息发布,强化旱情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做好抗旱宣传工作,把握舆论导向,营造正面、向上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