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造假证卖车标骗4万 客运老板获刑一年仨月

04.12.2015  11:27

  因看到出租车车标一标难求,沈阳韩某成立一家客运公司,伪造相关许可证,谎称可以经营出租车运营业务,以交纳定金为由诱骗8人4万元。12月3日,该案在沈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韩某因犯诈骗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今年8月中旬,李师傅听说有一家客运公司正在招出租车营运司机,遂和5名朋友来到沈河区奉天街一大厦,找到这家客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某。在这家公司墙上,李师傅等人看到张贴着一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韩某让李师傅等人每年只需要交5000元管理费就行。因为出租车车标一标难求,而且按韩某说法一年计算下来每天管理远低于其他出租公司费用。李师傅等人觉得合算,遂与韩某签订出租车运营承包合同,约定先交5000元定金,并在9月25日前准备好8万购车款。

  就在李师傅交完5000元回家等待时,沈阳交通、工商等部门发现这家公司悬挂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伪造的。随即,沈河公安分局风雨坛派出所介入,发现韩某涉嫌诈骗依法将其刑事拘留。

  经审查,韩某从李师傅等8人手中共骗取4万元。案发后,韩某家人将钱款全部退还给李师傅等人,取得了对方谅解。庭审中,韩某承认自己伪造了许可证,如果李师傅等人知道许可证是假的是不会交钱签合同的。同时,韩某对许可证是否能办下来,也不敢肯定。

  韩某希望法院能给自己一个改过机会,保证今后不会再犯错。沈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韩某犯诈骗案,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听到判决后,韩某流下了悔恨眼泪,表示服判不上诉。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