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时 50条精品街路全都湿式清扫

01.09.2016  14:08

  核心

  提示

  按照今年重新修订的《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区、县(市)政府应制定分预案,市政府相关部门编制专项预案,相关企业编制操作方案。本报将陆续刊登各区、县(市)政府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分预案、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看看各地区、各部门是如何本着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精神,将重污染天气的影响降至最低。

  根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为进一步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做好城市市政施工现场和街路扬尘控制等工作,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能力,沈阳市城建局印发了《重污染天气应急专项预案》。

  总体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属地管理、统一领导、加强预警、提前响应、部门联动、科技支撑的原则,提高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快速反应能力,减轻不利气象条件下的空气污染程度。

  适用范围

  沈阳市城区范围内预报或发生重污染天气时扬尘控制等方面的紧急应对。

  根据预案要求,市政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分别成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小组,安排专员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确保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联络机制,登记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急指挥专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要求市政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制定相关的行动方案,明确操作程序和具体内容。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记录,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要依法依规追求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成立专门机构积极应对

  沈阳市城建局专门成立应对重污染天气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城建局主要领导担任,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织全局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强城市道路、市政设施、公共场所、沥青搅拌站和裸露地面及所实施的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落实红色预警期间全面停止市政工程工地施工。

  (二)红色、橙色预警期间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停驶。

  (三)按照不同预警级别措施要求,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及洒水降尘频次。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

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Ⅲ级响应时

  二环内市政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

  根据沈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沈阳市城建局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终止应急响应。 

  当沈阳市发布重污染黄色预警信息时,市城建局即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每日对市政工程现场扬尘控制、污染源控制、卫生保洁等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检查所实施的二环内市政施工工地的责任单位停止土石方施工、构筑物拆除、浮土吹扫、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督促检查二环内所监督市政施工工地的责任单位停止土石方施工、构筑物拆除、浮土吹扫、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组织并督促检查各区环卫部门:

  A  加强街路清扫保洁(湿式作业根据气温情况实施作业)

  重点加强重要部位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扬尘防控,严格执行污染应急保障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湿式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保证道路洁净度,确保防控区域无扬尘污染现象;按照每班8000平方米/人增加保洁员,捡拾白色垃圾等污物;50条精品街路实行机扫机保、冲洗、刷洗、洒水降尘及人工保洁相结合作业,9:00时至16:00时进行不间断湿式机扫机保作业,每天进行1次冲洗、刷洗作业和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作业;二类街路实行不间断湿式机扫机保、洒水降尘、人工保洁相结合作业,每天不少于2次洒水降尘作业,保洁人员巡回捡拾大块垃圾污物;三类街路实行洒水和人工保洁作业,每天洒水降尘1次,巡回捡拾街路上的大块垃圾污物。

  B  加强垃圾收运处理(冲洗、刷洗作业根据气温情况进行作业)

  垃圾压缩站点实行专人操作管理,转运站每日进行1次冲洗作业,做到随脏随保、车走站净,转运车辆实行全程密闭化运输;临街单位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袋装并密闭包扎后院(店)内存放,环卫部门按规定时间每天早、中、晚3次上门收集垃圾;对填埋完成的作业区域实施膜(无纺布)覆盖,减小填埋气体排放程度,控制作业面裸露面积;每天对场区内环场路和进场路喷洒降尘2次、消杀2次。

  C  加强环卫作业人员防护

  必须佩戴防尘帽、防尘口罩和完整的反光背心等作业装备方可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严禁焚烧落叶和垃圾。

  Ⅱ级响应时

  三环内市政工地停止土石方施工

  沈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时,市城建局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

  

  ●每半日对市政工程现场扬尘控制、污染源控制、卫生保洁等文明施工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督促检查所实施的三环内市政施工工地的责任单位停止土石方施工、构筑物拆除、浮土吹扫、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督促检查三环内所监督市政施工工地的责任单位停止土石方施工、构筑物拆除、浮土吹扫、残土垃圾清理等施工作业(应急抢险除外)。 

  ●组织并督促检查各区环卫部门:

  A  加强街路清扫保洁(湿式作业根据气温情况实施作业)

  重点加强重要部位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扬尘防控,严格执行污染应急保障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湿式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保证道路洁净度,确保防控区域无扬尘污染现象;按照每班7000平方米/人增加保洁员,捡拾白色垃圾等污物;50条精品街路实行机扫机保、冲洗、刷洗、洒水降尘及人工保洁相结合作业,9:00时至16:00时进行不间断湿式机扫机保作业,每天进行2次冲洗、刷洗作业和不少于4次洒水降尘作业;二类街路实行不间断湿式机扫机保、洒水降尘、人工保洁相结合作业,每天不少于3次洒水降尘作业,保洁人员巡回捡拾大块垃圾污物;三类街路实行洒水和人工保洁作业,每天洒水降尘2次,巡回捡拾街路上的大块垃圾污物。

  B  加强垃圾收运处理(冲洗、刷洗作业根据气温情况进行作业)

  垃圾压缩站点实行专人操作管理,转运站每日3次冲洗作业,做到随脏随保、车走站净;转运车辆实行全程密闭化运输,防止出现扬尘二次污染;临街单位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袋装并密闭包扎后院(店)内存放,环卫部门按规定时间每天早、中、晚3次上门收集垃圾基础上,增加1次收集;对填埋完成的作业区域实施膜(无纺布)覆盖,减小填埋气体排放程度,控制作业面裸露面积。每天对场区内环场路和进场路喷洒降尘4次、消杀4次。

  C  加强环卫作业人员防护

  必须佩戴防尘帽、防尘口罩和完整的反光背心等作业装备方可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严禁焚烧落叶和垃圾。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车运输车停驶等措施。

  Ⅰ级响应时

  市内市政施工停工

  沈阳市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信息时,市城建局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

  

  ●督促检查局各成员单位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各参建单位召开防霾抗霾专题工作会议,并对市政工程现场进行集中检查,按要求关停设施设备。组织开展卫生大清扫和洒水降尘,落实扬尘管理措施,大力开展检查、督查,并落实惩罚措施。

  ●实施市区内市政施工工地停工(应急抢险除外)。

  ●督促检查市区内所监督市政施工工地停工(应急抢险除外)。

  ●组织并督促检查各区环卫部门:

  A  加强街路清扫保洁(湿式作业根据气温情况实施作业)

  重点加强重要部位周边1.5公里范围内的扬尘防控,严格执行污染应急保障工作,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湿式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频次,最大限度保证道路洁净度,确保防控区域无扬尘污染现象;按照每班6000平方米/人增加保洁员,捡拾白色垃圾等污物;50条精品保洁重点街路全部实行湿式清扫作业,严禁使用干式扫道车扫保,采取人工捡拾大块垃圾作业,并每天7:00时前进行一次普遍冲洗后,采取不少于5次洒水降尘作业,保持路面湿度无灰尘;二类街路实行不间断湿式机扫机保、洒水降尘、人工保洁相结合作业,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降尘作业,保洁人员巡回捡拾大块垃圾污物;三类街路实行洒水和人工保洁作业,每天洒水降尘3次,巡回捡拾街路上的大块垃圾污物。

  B  加强垃圾收运处理(冲洗、刷洗作业根据气温情况进行作业)

  垃圾压缩站点实行专人操作管理,转运站每日5次冲洗作业,做到随脏随保、车走站净;转运车辆实行全程密闭化运输,防止出现扬尘二次污染。临街单位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垃圾袋装并密闭包扎后院(店)内存放,环卫部门按规定时间每天早、中、晚3次上门收集垃圾,增加2次收集;对填埋完成的作业区域实施膜(无纺布)覆盖,减小填埋气体排放程度,控制作业面裸露面积,每天对场区内环场路和进场路喷洒降尘6次、消杀6次。

  C  加强环卫作业人员防滑

  必须佩戴防尘帽、防尘口罩和完整的反光背心等作业装备方可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规程,严禁焚烧落叶和垃圾。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建筑垃圾和渣土车运输车停驶等措施。

  来源:(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冬瑜  魏爽  制图  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