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

02.06.2017  07:59

  沈阳市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一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小额、快速信贷服务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日前,沈阳市政府出台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的相关方案,提出鼓励在科技型企业集聚度较高的产业园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大学科技园等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引导和支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与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科技风险投资机构等开展合作,探索推进投贷结合、贷贷联动的模式与机制。

  沈阳市将积极鼓励各园区特别是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组建综合性的科技金融控股企业;支持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机构合作,创新风险分担模式;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建立银行、保险、担保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逐步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模。

  同时,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设立专门服务于科技型企业的科技保险专营机构,为科技型企业降低风险损失、实现稳健经营提供保障;不断拓展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业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金融控股企业、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等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开发基于“互联网+”的科技金融新产品和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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