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压缩项目建设审批时限

02.05.2018  15:16

  “在全市各开发区实施区域性评估,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开工前涉及的各项评估,形成整体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单位共享使用,降低审批准入门槛”、“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从用地规划许可到取得施工许可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为24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沈阳市政府新闻办4月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由沈阳市营商局、沈阳市规划国土局、沈阳市建委举行新闻发布并会同沈阳市发改委、沈阳市行政执法局、沈阳市人防办、沈阳市消防支队回答记者提问。

  项目单位共享使用“区域性评审结果

  《沈阳市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共40条,共取消调整16项审批事项,其中,取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施工合同备案及部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等6项服务事项。

  在全市各开发区实施区域性评估,由政府购买服务,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开工前涉及的各项评估,形成整体评审结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单位共享使用,降低审批准入门槛。另外,技术审查后置,签订“承诺协议书”后可办理相关证件,之后即可进场开工建设。

  从用地许可到施工许可审批时限为24天

  沈阳市营商局介绍,根据土地供给方式不同,将投资建设项目划分为一般性用地项目、工业项目、划拨类用地建筑项目、非新增用地建设项目、线性工程项目五大类。其中,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从用地规划许可到取得施工许可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为24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非新增用地建设项目在项目类型确定后,直接进入项目立项或施工许可环境,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政府部门审批时限为2-9个工作日。

  规划和国土部门介绍,一般经营性用地项目从用地规划许可到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规划国土部门审批时限为17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