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推出便民新举措 44个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证办”

27.04.2018  17:47

  今后,沈阳市民想办护照,只需要携带身份证就可以了,不用再带户口簿。4月26日,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沈阳市公安局推出44项“一证办”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群众到公安服务窗口办理这些业务时,仅需携带一个证件即可。

  据介绍,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沈阳市公安局深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对能够通过公安网等内部网站查询的信息,全部自行查询或协调其他部门推送,对申办材料进行完善,免去办事群众一些繁琐的收集各类证明材料的过程,实现部分公安行政审批项目的“一证办”。也就是说,在一些审批项目上,办事群众仅需携带居民身份证明等一件申办材料,就可以到公安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其他证明材料全部由公安机关自行调取。如: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变更备案,普通护照的签发,港澳通行证和台湾通行证的签发等只需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换领等只需要户口簿。目前,沈阳市公安局共推出44项“一证办”行政审批事项,占所有审批事项的40%。

  同时,出台了沈阳市公安局“最多跑一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确定了100项与企业法人经营活动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将能够满足“最多跑一次”的所需要件形成办事指南,一并向社会公示。

  为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沈阳市公安局集中启用了行政审批专用章,将分散在10个警种的111项审批事项,集中到市、区两级市民服务中心和基层派出所公安窗口办理,并将非法定用章全部更换成行政审批专用章办结。目前,市、区两级公安机关已更换行政审批专用章17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