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沈阳市生态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完成情况报告(二)

22.01.2016  14:13

    阅读提示

    2015年,按照《沈阳市2015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实施细则》(A类单位)中生态环保的工作要求,沈阳市各地区积极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蓝天行动工作,加大水、气环境整治工作力度。现将全市各地区2015年度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凡有不同意见可在见报一周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24—24851769(拨打电话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时至5时)

    铁西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市政府年初确定的2015年绩效考评工作的任务要求,铁西区政府继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绿色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蓝天行动”扎实推进。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认真落实生态环保绩效考评机制。2015年,铁西区政府将生态环境建设主要指标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分解,明确各部门职责,将指标完成情况全盘纳入区绩效考评体系,定期开展专项调度,确保指标落实。例如,在2015年大气污染环境整治工作中,铁西区绩效考核办专门在原有绩效考核体系中专门增设了“蓝天行动”的考核内容,明确考核细则,将环保指标执行和落实情况,作为衡量部门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以确保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

    2、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铁西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非常关注生态保护意识的引导及环保知识的普及。在环保宣教与培训方面,区环保部门结合生态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以讲座和培训为主要方式,开展全区性的环保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并与区档案局联合,以展板的形式,开展家庭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知识宣传。区教育部门结合学生文化课及课外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生态环境意识教育,并专门开设了环保课程,在课时上予以了充分保障。此外,铁西区还有一支多年活跃在环保宣传一线的老年环保志愿团体,他们定期组织环保知识学习,积极地宣扬家庭节能减排,体现了老同志对环保事业的热爱和对社会的一份责任。

    3、全面执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有效提升了环保工作质量。一年来,铁西区借助平面媒体与互联网站,发布或转发各类生态环保方面的政策、信息约200余条,使百姓能够通过有效媒介了解当前的生态环保工作。

    二、生态环保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按照市环保局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相关部署,铁西区相关部门围绕辖区内主要公园、绿地开展了专项调查,并按要求提报生态保护区域材料。目前,铁西区劳动公园、仙女湖公园、卫工明渠铁西段、铁西森林公园等四块绿地及水系被纳入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红线保护管理方面,铁西区对红线保护区以内及周边新建项目严格把关。原则上红线保护区内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对红线保护区周边新建项目采取审慎的态度,从严要求。

    三、碧水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铁西区现有城市饮用水水源一处,按照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此水源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经检查,此水源地周边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无环境问题。

    四、蓝天工程任务指标落实情况

    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削减率超额完成任务。“十二五”期间,全区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生态建设和减排工程,全区化学需氧量减排487.59吨,削减率23.10%,任务指标为10%;氨氮减排14.11吨,削减率4.36%,任务指标为3%;二氧化硫减排3658.81吨,削减率24.91%,任务指标为22%;氮氧化物减排2131.59吨,削减率24.75%,任务指标为17%,各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任务。

    2015年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共有52台次大型锅炉完成脱硫、脱销、除尘达标改造,2台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实行拆除联网和取缔燃煤锅炉30台,新安装在线监控设施5套,全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提高2.7%。

    全面实施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作,按照铁西区政府的统一部署,2015年全年拆除联网燃煤锅炉18台。开展老旧小区暖房改造及废弃烟囱拆除工作,对沈辽中路33-1号等14个小区,涉及50万平方米的老旧小区住房实施了暖房改造;对全区废弃烟囱现状进行调查,将10处废弃烟囱列入2015年拆除计划,上报市房产局。

    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沈阳市建筑扬尘防治管理办法》,各相关职能单位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根据各类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整治任务进行统一部署,层层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工作中实施现场区域监管,将施工项目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包干负责。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结合,行业监管与企业自查结合,多部门联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加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加快覆盖裸露地面。环卫部门随时根据天气情况增加机械化车辆作业的频次,平均每天出动机械化车辆100余台次,实行20小时巡回保洁工作模式,并视情况将机械化清扫扩展至街巷路。利用播撒野花组合、栽植宿根花卉、铺草坪和草坪砖等办法彻底覆盖裸露地面,美化环境,改善城市生态。同时制定了《铁西区环境卫生管理考核方案》,严格规范环卫人员扫保行为,坚决杜绝扬尘式清扫,同时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清扫废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加强了对全区易扬尘物料堆放执法力度,对全区内易扬尘露天堆放物料存放地建立了监管台账。全年检查200余次,纠正未及时覆盖40余次,保证了覆盖率达到了100%。

    严格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执法力度,加班加点,确保每天24小时都有执法人员开展露天烧烤整治工作,全年清理露天烧烤1475处,罚没露天烧烤炉具1000余个。对焚烧落叶、垃圾、橡胶、皮革、沥青等污染环境的加强监管,清理、制止烧纸行为300余处,罚没烧纸1200余捆、纸钱400袋,有效遏制了污染大气环境的现象。

    加强油气回收设施监管,确保油品质量。对区内的汽柴油经销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摸底,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对加油站销售的汽、柴油进行了抽样检测,规范辖区内汽、柴油企业经营行为及商品质量,提高油品经销企业质量意识及蓝天行动的责任意识。

    开展锅炉能效监管工作。铁西区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锅炉房32处,锅炉67台,对未做能效测试或者能效测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进行督促整改,对耗能严重的锅炉督促其进行拆除或改造。目前,查封锅炉1台,燃煤改为电能的2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优化建设项目环境审批验收,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察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各项环保工作扎实推进,区域环境质量取得新改善。 

    一、关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全面启动和完成了一批重大规划和一批重大环保工程,编制完成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总体规划(2016-2030)》和《铁西新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区域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政策及政府负面清单,推动经济发展从主要依靠要素投入向更多依靠改革创新和结构调整转变,促进区域环境持续改善。

    坚持把生态环保任务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针对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并实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蓝天行动实施方案考核细则》,确保开发区环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主动公开公示环境保护工作,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以政府工作报告的形式向区人大、区政协进行报告。

    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用机制,开发区参评企业68家,占全市参评企业的1/4,其中绿色企业14家,占全市绿色企业的61%。按照《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要求,积极开展中小学环境保护教育活动。全面完成2015年污染减排任务。完成3台锅炉的煤改清洁能源工程、7台燃煤锅炉脱硫脱硝工程。拆除工业企业燃煤锅炉36台。预计减排二氧化硫453吨、氮氧化物659吨,分别完成减排指标275%和375%。.

    二、关于生态环保工作情况

    按照省、市政府关于宜居乡村建设的部署要求,编制了区宜居乡村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编制完成《铁西区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2014-2017),内容包括“农村环境整治工程、设施完善提质工程、宜居达标与示范创建工程”三大类16项工程。全年投入5000余万元,推进了24个行政村相关宜居工程建设。编制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治理,规范畜禽粪便等污染物防治。加强了大潘林台沙地封育保护地监督管理。完善落实包括细河周边在内的环境整治,加大城乡环境管理力度,构建城乡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实现了垃圾清运全覆盖。

    三、关于碧水工程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开展细河污染综合整治回头看工作。在2014年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开展细河沿岸1公里范围内涉化工、重金属企业环境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企业30余家,出动人员100余人次,未发现细河沿岸重点监管企业环境违法情况复发现象。完成《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水系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对细河全流域开展综合治理。核准开发区饮用水水源5个、水源井57眼,即胜科一、二、三水厂水源,李官水源和翟家水源。新建1座25万吨西部污水处理厂,每月对2家污水处理厂进行监督性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四、关于蓝天工程落实情况

    全面启动开发区蓝天行动,召开全区蓝天行动大会,下发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与27个责任部门签订了责任状。督促企业完成84台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利用市城建计划资金,组织开发区热电等4家企业对燃煤锅炉进行除尘、脱硫系统升级改造,对3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改造;查处未采取密闭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违规运输车辆59余辆,露天焚烧违法案件50余起,责令整改未采取防尘措施点位60余处,取缔露天烧烤100余处;查封耗能严重的燃煤锅炉1台;淘汰落后机电设备15台;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沈阳市于洪区东胜加油站罚款3.6万元;对各类不文明施工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2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开发大路等主要街路湿式化清扫率达到100%,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每日对主要街路进行4次洒水抑尘,一、二级以上街路每天达到3次;对主要街路绿地裸露地面进行草坪补植,共补植草坪15000平方米,种植各种花卉5000平方米。完成农村植树造林1605亩,多渠道综合利用秸秆11.53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77%,比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

    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秸秆禁烧的部署要求,向全区下发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全区8个涉农街道(镇)通过在辖区内主要地点粘贴市政府禁烧通报和村级广播宣传等各类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和内容,圆满完成2015年冬秸秆禁烧工作任务。

    加大对燃煤锅炉执法检查力度,严控燃煤污染源。全年处罚立案139起,数量同比2014年翻两番,远超前5年处罚数量总和。其中涉大气违法行为处罚64起,处罚金额450.6万元,相关案件均通过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对外公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案件9起(包括环境污染犯罪5起,行政拘留4起,涉案人员14人)。

  大东区2015年度生态环保工作完成情况

    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

    大东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的部署,成立了大东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指标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增加生态环保工作绩效考核分值,由2014年的10分提高到20分。通过强化考核,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区人大、政协定期听取水环境保护和蓝天行动工作进展,强化对环保工作的监督。

    督促各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和社区两级环保管理体系,全区招聘义务环保监督员280名,开展义务监督员培训,建立微信、QQ环保监督员工作群,第一时间解决居民身边的环境信访问题。开辟环保宣传新阵地,在大东广场等市民活动场所设置固定环保宣传栏,向居民宣传节能、环保等科普知识。利用“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环保主题日,宣传生态环保知识。要求中小学开设环保课程,增加环境教育课时,通过以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增强市民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深入

    2015年5月《沈阳汽车城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环保厅批复,2015年12月,汽车城工业园区通过ISO14000认证。

    开展绿色化创建工作,针对14个街道办事处下达立体绿色化指标,每个街道完成一条街路、三个社区立体绿化任务。并将绿化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截止到2015年10月底,总计完成35000米的立体绿化任务。启动辉山水库生态水环境建设,清除湖底淤泥8000立方米,清除湖岸垃圾1100吨,护坡、护堤3000米,植树2000株,种植草坪3万平方米。

    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危废管理工作QQ群。针对民办医疗机构规模小、数量大、产废少等特点,创新管理模式,指定7家单位为医疗废物收集协作体,统一收集民办机构的医疗废物,定点存放与其协作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再由协作体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统一签定处置合同,统一网上申报、统一处置。

    2015年按照《沈阳市生态红线保护划定方案》的要求,将大东区林地水源涵养保护区、朱尔屯湿地水源涵养保护区、辉山湿地水源涵养保护区、北运河大东区生态保护区、大东公园生态保护区、沈海公园生态保护区、万泉公园生态保护区划为生态红线区。大东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严格的生态红线管理制度。

    三、碧水工程成效显著

    大东区按照“水十条”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制定了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针对山梨河流域水质超标情况,组织市水利院专家研究论证,创新地表水治理模式,在现有河道上建设氧化塘,启动了山梨河治理工程。先后建设了山梨河氧化塘一期、二期工程,并如期完工投入运行,确保了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开展水污染重点企业排查,共排查企业70余家,确定沈阳造币有限公司等4家为“十大”重点企业;开展河流环境现状调查。调查山梨河等4条河流基本情况及沿线212家排污企业的排污口和排污量;排查区内南、北运河26个市政排污口、溢流口及排污量;排查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等3座污水厂的排污情况;排查辽沈工业集团等12家直排河流企业的排污情况。并制定“一河一档”,“一厂一档”,制定达标方案强化日常监管。

    加强辖区内辉山明渠污水处理厂、朱尔屯污水处理厂、欧盟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监管,要求企业填报污水厂运行情况报表,每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立案查处了朱尔屯污水处理厂设施未正常使用的违法行为。

    四、蓝天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按照《2015年沈阳市大东区蓝天行动任务分解表》的任务安排,按职责分工落实到区内44个职能部门,并签订了责任状。大东区蓝天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制定《大东区供热规划》。完成全区11根废弃烟囱拆除任务。加强燃煤锅炉的管理,完成沈阳东源供热有限公司等7家22台燃煤锅炉除尘升级改造,超出任务指标11台;完成沈阳市第二热力有限公司沈东热源厂等6家21台燃煤锅炉脱硫升级改造,超出任务指标15台;完成沈阳天江老龙口酿造有限公司等5家14台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超出任务指标4台;完成沈阳惠涌供暖有限公司上园锅炉房等共计15座锅炉房23台燃煤锅炉拆除并网。2015年预计共减排二氧化硫1944.86吨、氮氧化物147.87吨。

    完成2396户棚户区改造。完成11个老旧小区共计120万平方米暖房工程改造。开展工业燃煤锅炉摸底调查,共调查105台,淘汰低效高耗能燃煤锅炉11台。加强对汽柴油销售企业的监管,严厉打击在产品中掺杂、掺假和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违法行为,严控不达标油品在市场流通。

    开展扬尘整治联合执法检查,对全区各建设项目、拆迁工地加强监督,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密目网、水冲洗等施工防尘工作;对城乡结合部、运河边等易发生露天焚烧区域进行认真巡查;依据执法台账,对全区煤堆、沙堆、灰堆、渣堆等进行排查,依法整治违规点位15处;对东陵西路、东北大马路、榆林大街、望花南街等城市出口路散流体运输行为加大排查力度,依法规范废料未覆盖等违规运输车辆58台次;加强临街饭店店外经营行为的整治,清理露天烧烤点位15处。

    完善扬尘整治管理措施,将施工扬尘防治纳入施工单位资质和工程招投标管理。对全区9个拆迁工地全部设立围挡、场地内每天洒水降尘、出入口安装地埋式轮胎自动清洗机等抑制建筑扬尘。开展文明祭祀执法行动,以纪念林、回龙岗等重点公墓周边及榆林大街、沈闫路、考场街、望花北街、畅阳路、七朱公路等主要干道为整治重点,加大对贩卖违规祭祀用品商贩的查处力度,共清理贩卖违规祭祀用品商贩320人次,暂扣违规祭祀用品150份。

    针对汽车城入园企业开展焊接烟尘专项整治,对产生焊接烟尘的28家汽车及零部件生产企业开展排查,督促企业开展焊接烟尘整治,实现达标排放。

    制定扫保规范,规范扫保行为。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垃圾废物,对大东公园、万泉公园、沈海公园的落叶采取生物质归肥处理;区景观路和一、二级街路机械化湿式洗扫率达到100%。三、四级街路机械化湿式洗扫率达到50%以上,景观路和一、二级街路在非冬季每天达到4次以上洒水作业,并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

    全区查处大气环境违法行为50起,并已在市环保局官网进行公示。

    来源:(沈阳日报  本版稿件由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