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开始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16.05.2018  10:15

  沈阳市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五大方面内容,包括“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

  15日,沈阳市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净化培训市场,促进校外培训健康发展。

  在年初的全国“两会”上,校外培训教育问题被关注和提及,随后教育部等四部门连发两个专项治理工作文件。辽宁省教育厅也下发了《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5月10日-6月底);第二阶段,全面整改(7月-12月);第三阶段,督促检查(2019年1月-6月)。重点检查五大方面内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照非法办学;开展学科类(主要指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道德与法制、思想政治等)培训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职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将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机构,鼓励支持其发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降低信用考评等级,年检扣分,直至停止办学,吊销办学许可证。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是沈阳市打造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育局将会同其他市级有关部门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于专项治理行动不到位、缺乏实效的将予以通报,因专项治理行动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将予以严肃追责。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徐月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