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人乘公交遭拒载司机将被罚

06.12.2014  09:05

  老年人乘车不便,有时遭拒载,有时被刁难,也因挤早晚高峰而备受质疑。12月5日,沈阳市法制办公布了《沈阳市优待优惠老年人乘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如何优待老年人乘车,乘车享有哪些优惠作出详细规定。《办法》明确,公交司乘人员拒载或有意刁难老年人的,将由市交通局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9月30日。

   关键词:错峰出行

   鼓励老年人避开高峰

  每天早晚高峰时段的公交车上,“上班族”和“银发族”一同挤车的场面并不鲜见,步履蹒跚的老人责怪年轻人不让座,睡眼惺忪的年轻人埋怨老人不该挤车。为此,《办法》规定,鼓励持有“夕阳红卡”“关爱卡”等享受乘车优惠政策的老年人乘车时避开上下班高峰期。

   关键词:意外保险

   逾期未续保不享优待权

  《办法》规定,老年人在办“夕阳红卡”时,应同时投保公交车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由IC卡发售点代为收取。保险期满后,逾期未续保,视为自动放弃乘车优待权。投保老人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由公交企业协助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关键词:工本费

   人为损坏卡片应缴工本费

  《办法》规定,“夕阳红卡”和“关爱卡”丢失的,持卡人应持身份证到指定IC卡发售点办理补卡手续,并缴纳卡片成本费用;人为原因损坏导致卡不能使用的,应缴纳卡片成本费用;非人为损坏的,IC卡发售点应免费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