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老赖不还钱 照片信息贴到家门口

14.06.2016  10:41
-->

  沈阳的“老赖”将家喻户晓,无处遁形。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老赖”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要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园区的公告栏、信息栏张贴失信情况。

   亮点1

  列入失信名单

  张贴失信公告

  除低保人员、“五保户”、残疾及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外,其余“老赖”一律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原则上全部列入,同步公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影响义务履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除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在信用沈阳网、市法院室外大屏幕公示曝光外,还将尝试在其他纸质媒体、网络媒体上公示。同时抄送银行业协会、各联网银行,一方面提醒银行防范自身风险,另一方面便于各银行对被执行人采取不予开立新户的限制措施。

  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要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园区的公告栏、信息栏张贴失信情况,拍照存档,并将失信情况通报所在社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在其住所地或主要经营场所地的适当位置张贴失信情况。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要在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园区的公告栏、信息栏张贴失信情况,并拍照存档。

   亮点2

  已转移的财产

  也要被查控

  对“老赖”既要查控既存财产,也要追查已转移的财产。查控财产即包括银行存款,还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还包括股票证券、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保险理赔款等。

  对查询到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措施。

  具体查控方法首选最高法院查控网及“金雕查控网”查控,超出“两网”查控范围的,采用其他方式查控。依托“两网”查询的,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重复查询,每月至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