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老赖不还钱将列入失信名单  照片信息贴门前

14.06.2016  18:51

  沈阳的“老赖”将家喻户晓,无处遁形。

  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老赖”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要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园区的公告栏、信息栏张贴失信情况。

  亮点1列入失信名单张贴失信公告

  除低保人员、“五保户”、残疾及重大疾病等特殊人群外,其余“老赖”一律列入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是单位的,原则上全部列入,同步公示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影响义务履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除纳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在信用沈阳网、市法院室外大屏幕公示曝光外,还将尝试在其他纸质媒体、网络媒体上公示。同时抄送银行业协会、各联网银行,一方面提醒银行防范自身风险,另一方面便于各银行对被执行人采取不予开立新户的限制措施。

  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要在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园区的公告栏、信息栏张贴失信情况,拍照存档,并将失信情况通报所在社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在其住所地或主要经营场所地的适当位置张贴失信情况。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要在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社区、园区的公告栏、信息栏张贴失信情况,并拍照存档。

  亮点2已转移的财产也要被查控

  对“老赖”既要查控既存财产,也要追查已转移的财产。查控财产即包括银行存款,还有房屋土地等不动产,还包括股票证券、住房公积金、理财产品、保险理赔款等。

  对查询到的财产,立即采取查封、冻结、扣划等措施。

  具体查控方法首选最高法院查控网及“金雕查控网”查控,超出“两网”查控范围的,采用其他方式查控。依托“两网”查询的,要做到定期或不定期重复查询,每月至少一次。

  亮点3拒绝报告一年财产将被罚款拘留

  老赖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而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予以罚款、拘留。经罚款、拘留后仍拒不执行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犯罪的刑事责任。

  对不如实报告财产、拒绝报告财产、又不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以及可能转移、隐匿财产,规避履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搜查和审计,查出财产流向。能通过执行程序依法追回的,坚决追回;不能通过执行程序追回的,建议申请人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通过审计发现被执行人涉嫌包括拒执罪在内的犯罪线索和证据,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亮点4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将采取“双罚制

  除对被执行人依法限制出境、高消费之外,如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要对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采取“双罚制”。

  纳入失信名单决定书、限制出境决定书、限制消费令、罚款及拘留决定书除按执行法律文书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外,还在“信用沈阳网”、报纸、电视台等网络、媒体公布,扩大公开范围。

  亮点5机场将实行悬赏布控制度

  法院将继续加强与辽宁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的联网协作,打击违反限制消费令(限乘飞机)的被执行人。鉴于送达限制消费令数量的大幅提升及取得的效果,结合最高法院悬赏执行的要求,在机场实行悬赏布控制度,沈阳市法院将制定 《关于在机场实行悬赏布控办法》。

  此外,法院还将与公安部门联动,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被执行人在星级宾馆、酒店的住宿信息;被执行人户籍、身份、住所(常住、暂住)等信息;被执行人有无车辆、车辆的所有人、车辆登记信息、车籍档案;协助查封车辆,协助查找、扣押被执行人的特定车辆;被执行人下落;财产情况、纳税情况、税务报表等相关信息均将一一被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