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蓝天行动月报

29.06.2015  13:26
      2015年4月28日,沈阳市蓝天行动正式启动。一个多月以来,全市上下迅速行动,各责任状签署单位守土有责,全力推进蓝天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多个区县誓言护卫“沈阳蓝

  于洪区    5月8日,在全市率先召开蓝天行动大会,出台了本地区《关于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与区各相关部门签订了蓝天行动责任状。

  其他区、县(市)    陆续召开蓝天行动大会、出台文件和签订责任状,强力推进蓝天行动,誓言护卫“沈阳蓝”。

  蓝天行动见行动

  全市蓝天行动启动月余,许多区县已有实质性进展,特别是燃煤锅炉改造紧锣密鼓进行。

  和平区        20台锅炉改造工程已启动

  沈河区        惠天二热等4家单位已经进入招标阶段

  铁西区        查封沈阳热电厂3#和4#锅炉,沈化拟定于10月份停产搬迁,完成东药

  总厂北厂区停产搬迁

  皇姑区        30台30吨以上大型燃煤锅炉实施达标改造

  大东区        45家燃煤锅炉企业签订治理合作协议

  浑南区        对浑南热力等3台120吨锅炉的除尘器实施改造

  于洪区        25家单位签订了清洁能源替换协议

  沈北新区    完成15家锅炉房拆除并网工作

  苏家屯区    60家单位签定燃煤锅炉改清洁能源协议

  新民市        拆除20吨以下小锅炉房34座

  辽中县        完成一县一热源选址并开始招标

  法库县        拆除20吨以下小锅炉房36座,实施调兵山电厂热电联产项目,实现集中

  供热400万平方米,陶瓷城基本完成了61台煤气发生炉脱硫除尘改造

  康平县        一县一热源实现集中供热面积375万平方米

  市直各成员单位有序推动

  市环保局    起草了《关于严格控制供热燃煤热源建设的通告》等6个通告,以及《沈阳市

  排污单位黑名单管理办法》等三大类13个办法,下一步拟以市政府名义或

  各部门联合发文等方式印发;

  市建委        印发了《沈阳市建筑工地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了区、县(市)建筑工地

  扬尘治理绩效考核办法;

  市经信委    印发了《沈阳市淘汰和报废锅炉处置回收管理办法》;

  市房产局    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拆小并大”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    出台了《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尾气超标车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执法局    出台了《市行政执法局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将具体任务分解到各区、县(市);

  市审计局    出台了《沈阳市审计局关于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工作方案》;

  市卫计委    出台了《沈阳市卫计委直属公立医院煤改清洁能源改造计划》并向社会公示;

  市气象局    制定了《环境气象预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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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市首个清洁能源改造锅炉房正式开工

  6月10日,皇姑区明廉锅炉房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如期开工,这是沈阳市首个清洁能源改造项目,这标志着沈阳市清洁能源改造正式启动。

  这个锅炉房始建于1992年,负责周边6个小区、500户居民的供暖。由于设备老旧、技术落后,锅炉热效率低,明廉锅炉房被称为供暖质量差、环境卫生差、污染治理差的“三差”锅炉房。

  根据沈阳市蓝天行动计划,明廉锅炉房被列入今年第一批供暖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项目。本次改造将拆除原有的3台总计34蒸吨燃煤锅炉及50米高烟囱,每年减少煤碳使用量6200吨,同时在原址改造建设采用燃气与夜间谷电补偿的新型综合热源。新热源采用的锅炉具有燃烧效率高、污染低等优点,并且不再需要储煤场和大烟囱,原有的场地将会建成现代化热源中心。今后,周边群众再也不会受到黑烟滚滚和漫天灰霾的困扰,而是享受“今冬只有温暖没有尘”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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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煤业集团将建煤粉生产基地

  如果煤改气、煤改电有困难,怎么办?沈阳市按照“产业治霾、工程治霾”的工作思路,在煤改气、电等清洁能源相对困难的区域内,沈阳市对这样的燃煤锅炉实施高效煤粉锅炉改造,为此,沈阳市环保局与沈阳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密切合作,引进德国高效煤粉锅炉、燃烧器和制粉技术,将于今年7月开始建设煤粉生产基地,计划明年开始大范围推广使用。

  高效煤粉锅炉与传统燃煤锅炉相比

  优越性何在?

  1、减少煤炭用量。

  高效煤粉锅炉热效率可达90%,燃烧效率可达98%,而传统燃煤锅炉仅能达到60%,沈阳市更低,约为50%。通过改造,高效煤粉锅炉还可减少30%的煤炭使用量。

  2、减少污染物排放。

  由于可减少30%的煤炭使用量,相应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也大幅减少。由于煤粉由制粉厂统一供应和煤灰集中贮存,取消了锅炉房边堆煤场与渣场,就不存在扬尘污染。

  3、可洁净排放。

  由于煤粉锅炉可实施炉内脱硫,燃烧器采用低温空气分级设计,燃烧温度场均匀,避免局部高温,燃烧过程产生的SO2、NOX含量低;烟气采用布袋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飞灰经密闭系统排出,去集中处理和利用,无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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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燃气集团与45家燃煤单位

  达成“煤改气”意向

  沈阳燃气集团积极落实《沈阳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2015-2017年)》,并按照沈阳市蓝天行动责任状要求,加快推进“煤改气”项目相关配套工作。截至目前,已与45家单位达成“煤改气”意向,共计940吨94台锅炉,其中确认改造12家(468吨、31台),洽谈阶段33家(472吨、23台)。

  为了保障“煤改气”项目的推进,燃气集团制定了相应的燃气优惠政策。

  对各级机关、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民用集中供暖企业的“煤改气”项目,燃气销售价格执行现行民用价格,即3.3元/立方米;

  生产企业、餐饮、娱乐、酒店、银行等服务业经营企业,结合售气成本,同时参考全国其他副省级城市的平均燃气售价,“煤改气”项目燃气销售价格按3.6元/立方米执行;

  如遇中石油等上游供气企业调整燃气价格,上述价格将在市政府对燃气集团价格控制水平内做出相应调整;

  燃气集团负责项目红线外燃气管网敷设工程费用投资;

  开通内部“煤改气”绿色通道,对其提供优先规划、优先设计等快捷通道,以大力推进项目的实施。

  和平区153名环保义务监督员正式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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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市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和平区以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契机,在南湖街道文化路社区隆重召开了环保义务监督员受聘仪式,来自于13个街道107个社区(村)的153名代表被正式聘请为环保义务监督员。

  目标+行动+督察

  于洪区全面建立工作责任体系

  于洪区在全市率先启动蓝天行动,并制定了十大工作措施,五大保障措施,明确了工作目标,规定了工作时限及相关要求,区政府同21个委办局,12个街道签订了《于洪区蓝天行动目标责任状》,全面建立了工作责任体系,为蓝天行动开展奠定了基础。

  于洪区发展改革局发布了《于洪区清洁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征集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征集项目。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分别组织所属7家公立医疗单位和8家区属教育机构开展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区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公安局、于洪街道、马三家街道组织所属10家单位开展清洁能源替换工作,并同沈阳环保产业集团签订了清洁能源替换协议。目前,企业锅炉30台和机关事业单位锅炉27台全部签订清洁能源替换协议。

  拆除联网有序推进。环保于洪分局通过努力,沈阳索坤日用玻璃有限公司、沈阳乐山饺子城等单位主动拆除了自供暖的3台锅炉。联通大韩局、沈阳农广校等单位正在开展拆除联网工作。区房产局制定了2015年完成12台燃煤采暖锅炉的拆除及完成4个区域(40万平方米)暖房子改造任务的工作计划,现正在积极开展工作。区土地整理中心组织开展造化村棚户区改造,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重点单位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即将进入施工阶段。环保于洪分局针对20吨以上大吨位燃煤锅炉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逐家下达文件,提出整改要求,4月底完成两个批次锅炉除尘、脱硫改造计划制定。目前已经有沈阳皇姑热电有限公司、国惠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等单位完成13台锅炉除尘脱硫改造方案设计、工程招标等前期准备工作,即将进入施工阶段。制定了于洪区在线监控安装计划,完成了20吨以上锅炉在线装置安装运行情况现场调查,计划再安装16套在线监控设施,实现20吨以上锅炉在线监控全覆盖。

  积极开展煤改气对接服务。先后邀请沈阳市燃气公司、第三方运行单位现场给燃煤锅炉企业咨询、提供改造方案及工程预算,帮助企业确定改造方向。辽宁中医二院、沈阳新飞宇橡胶有限公司等单位已经开始清洁能源改造施工,沈阳奥吉娜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已经完成方案设计。

  定期督察督办。于洪区督考办按照区政府蓝天行动的工作部署,将实施方案工作内容按照责任部门进行定期督察督办。6月1日发出蓝天行动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各单位上报蓝天行动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报内容,发布督查通报,同时对责任状的工作内容,将联合有关部门实施联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