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进社区 为市民一对一答疑解惑

26.07.2017  08:32

  开展法律援助,关注弱势群体。7月25日,沈阳市司法局联合皇姑区司法局共同主办的“幸福沈阳共同缔造法律援助进社区惠民生”活动在皇姑区汇宝广场举行,宣传新出台的《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为市民一对一答疑解惑。

  《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由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12月7日审议通过,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在咨询台前,杨锦生、孙婧等四位律师和十几名法治服务志愿者组成的咨询团队,接待市民咨询100余人次。

  作为活动的主办单位,沈阳市司法局和皇姑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充分准备,活动现场发放了《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刑事法律援助指南》《民事法律援助指南》《军人法律援助指南》的宣传画册共计800余份。

  汇宝社区书记吴振馥带领十支文艺团队积极参与,汇宝艺术团的富淑琴、夏春明、刘春杰和李岩等原创演出了诗朗诵等文艺节目。现场还通过法律知识有奖问答进行普法宣传,重点围绕《宪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皇姑区法援中心彭主任介绍,法援主要服务于特殊群体,大家的法律援助意识在逐渐加强,截至今年6月30日,皇姑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各类诉讼援助案件51件,围绕困难群众、老年人、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以《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依据,开展法律援助。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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