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防推出20条优化发展环境新举措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可网上办理

10.04.2018  12:12

  4月9日,全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省公安消防总队围绕规范消防监督检查、改进消防行政许可、放宽消防备案抽查、加强消防服务窗口建设及强化督查检查5个方面推出20条新举措,确保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省公安消防总队明确,允许社会单位自行在互联网上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不必再到消防窗口申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再加盖行政专用章确认;实行工业改造项目“承诺零审批”,即对丁、戊类的工业“零土地”技术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交严格执行消防设计、施工标准的书面承诺,即可施工建设,工程竣工后进行验收备案。除市级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消防备案抽查权限按照属地原则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消防机构,其对应的消防监督管理权限一并下放;消防服务窗口设置打印机、复印机,供申报人员免费使用,并推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法律文书免费寄送服务。

  此外,为更好地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省公安消防总队设立打造最优发展环境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24-86934559,各市还将设立相对应的举报投诉电话和每半月支队长接待日,并依托微信公众平台,增设答疑、咨询等栏目,受理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