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租赁新能源汽车当“公车”

21.08.2017  20:21

  北国网讯 (记者 李冰)为响应沈阳市委、市政府蓝天工程的号召,近期皇姑区不断探索适合本地情况的公务用车平台管理模式。8月17日,皇姑区国资办与租赁公司签订协议,率先为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租赁了10辆新能源汽车。在接下来的一年里,这10台租赁汽车将成为“公车

  据了解,此前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31辆执法车,此次将原有车辆中的12台封存,更新为租用的10台中华电动轿车,车辆数量减少2台。

  根据车辆预算,原保留车辆每年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和折旧费两部分,租车方式每个月按照20个工作日计算,分时租赁车辆每台每天用车时长为2.4小时;包括核减两台车辆的费用,整体测算租车比原保障方式每年节省车辆费用22.2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租赁的车辆均为购置2年以内的新能源车,在行驶过程中不需要任何石化燃料,完全不产生废气,噪音及排热都小于传统燃油车辆。车辆的日常维护、投保、检车、维修等事宜由租赁公司全权负责,减少了维护车辆的人力、管理及资金成本。

  与此同时,租赁公司还采用了先进的互联网+平台管理,利用分时租赁的模式,通过网络平台实名用车,使用手机app或卡片取还车辆,有效控制闲置率,实现少量车满足多部门的用车需求。

  接下来,皇姑区将根据租用10台电动车试行情况,逐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局推广,积累和探索成熟的新能源车辆租赁使用经验。同时结合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公务车辆使用特点,拟在全区范围更新公务车辆过程中,逐步推广租赁电动汽车的公务出行新模式。

皇姑区清理660余辆“僵尸车”
  9月2日,记者从皇姑区了解到,沈阳市人民政府
317辆“僵尸车”被清理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皇姑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