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

17.09.2018  16:54

  9月14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在沈阳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各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要求、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汇报,通报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求发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唐一军出席会议。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组长姚增科、副组长张苏军出席会议。

  陈求发在讲话中指出,近一个时期以来,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三督导组精心指导和大力推动下,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地、各相关部门强化责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努力营造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舆论氛围,深入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特别是整合、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摸排,聚焦重点精准打击,加强专案攻坚,严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呈现良好态势。

  陈求发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督导组要求,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扎实成效。一是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重点工作亲自调度、亲自把关,重大案件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整改任务逐项进行验收,解决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横向和纵向存在的不平衡问题,推动进度落后地区和部门查找差距、补齐短板、迎头赶上。二是要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压茬推进,按照责任分工,对照反馈问题,逐条逐项分解落实,坚持“日报告、周调度”,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各项整改工作尽量往前赶、往实做,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好落实。三是要突出重点,抓好涉黑涉恶线索侦查核实和立案办案工作。紧紧抓住“六个围绕”,深入核查线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对各类问题线索逐一、逐项核查,确保督导组反馈、群众举报及其他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集中优势兵力,立案、查办、查结一批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督导组已经反馈的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攻坚办理一批涉黑涉恶重大案件,查处一批涉黑涉恶“保护伞”,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四是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线索沟通和资源共享,严格依据法律和政策,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组织协调运用好各方力量,公安机关要下沉警力,充实到县乡;法院、检察院要在保质量前提下加快起诉、审判进度;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律师队伍作用,确保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五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每周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线索侦查、案件起诉审判等成果,及时对外发布,进一步做好发动群众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各级党委、政府打击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文章通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全省14市,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在会上发言。

  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谭作钧,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廖建宇,省委常委、秘书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焕鑫,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陆治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大伟,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法院院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沈阳市市长姜有为,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记者 杨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