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日Ⅱ级应急响应

09.11.2015  20:20

  受东北地区大范围雾霾持续影响,我市遭受今冬首次雾霾天气。11月8日1时-15时,市区空气质量严重污染,15时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500,首要污染物为PM2.5。据气象和环保部门研判会商,预测未来24小时空气重污染将会持续。根据《大连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预案》,经市政府同意,市环境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指挥部决定,从8日17时起正式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日Ⅱ级应急响应。

  进入冬季供暖期,燃煤污染物排放成为影响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但是像这样在连续降雨并伴有北风的气象条件下,仍持续达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爆表”的现象还很罕见。据市环境监测中心专家分析,本次重污染天气主要受东北大范围污染影响,虽然我市连续降雨并伴有北风,但来自上风方向的污染物持续不断输送到我市上空,同时大连地区高空有逆温层存在,空气湿度大,垂直扩散条件不好,不利于污染物扩散,致使污染加重。

  为此,我市采取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积极应对雾霾天气。

  1.健康防护措施针对严重污染天气,环保部门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病、肺病等易感人群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建议中小学停止户外体育课;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2.建议性措施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应自觉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尽量减少能源消耗,空调温度调低2℃~4℃;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小汽车上路行驶;停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排污单位要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强制性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空气达到严重污染的区域,采取以下强制性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土石方施工工地减少土方开挖规模;停止房屋拆除工程;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2次;停止露天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重点排污单位通过降低生产负荷、提高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

  据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发布的空气质量预报,到今日20:00,大连市区各监测点位空气质量级别均在4级以上,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请随时关注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epb.dl.gov.cn)公布的各点位实时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