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困难群体代缴养老保险贫困居民医保大病起付线降至50%

06.01.2018  08:52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政府应为贫困人员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城镇居民的50%,门诊规定病种增加;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参保非就业妇女,生育险实行定额补贴。日前,沈阳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提高困难群体的社保待遇。

  养老险:政府应为贫困人员代缴

  意见要求,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缴费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并动态跟踪贫困人员范围,同一个自然年度内,有过贫困人员身份经历的参保人员,均应纳入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范围。

  医保: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医保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50%

  对贫困人员参加沈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应给予资助,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待遇进一步向贫困人员倾斜,降低贫困人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至一般居民的50%,解决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过重,二次报销门槛过高的问题。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段报销比例低于70%的,均按照70%的比例进行报销;分段报销比例高于70%的,均按照大病保险规定比例进行报销,且不设封顶线。

  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将糖尿病(具有合并症之一者)、I型糖尿病(仅限未成年居民及在校学生)、高血压病(3期)、冠心病陈旧性心梗、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尿毒症透析治疗、恶性肿瘤抗肿瘤药物治疗、重症肌无力、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3级)、乳腺癌内分泌治疗、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帕金森病、结核病抗结核药物治疗等以上病种,分别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规定病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付比例达到75%。同时,将康复综合评定、平衡试验、徒手手功能训练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避免残疾人因病致贫返贫。

  生育险:男职工配偶未就业、

  参保非就业妇女实行补贴

  将农民工在内的合同制工人纳入生育保险,享受生育保险相应待遇,由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符合规定生育的,依法依规享受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等待遇。

  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未就业配偶(指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和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享受补贴。生育住院医疗费补贴标准为:正常产1500元,剖宫产及难产2000元。多胞胎生育的,补贴标准增加300元;剖宫产术中同一切口下行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包括卵巢囊肿)等其他手术的,补贴标准增加600元;给予产前检查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300元。

  失业险:农民工按城镇职工身份

  参保失业险后享同等待遇

  把农民合同制工人按城镇职工身份纳入参保统一管理,失业后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农民合同制工人合法权益。
积极做好农民合同制工人异地流转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农民合同制工人转移至外市的,按照城镇职工标准转移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工人转入沈阳市的,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在其户口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沈城镇居民大病险起付线上调至1.9万元
  沈阳城镇居民大病险起付线上调:由1.6万元调整至1.辽宁频道
沈城镇居民大病险起付线调至1.9万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莹报道即日起,沈阳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Sy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