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辽宁406个“老赖”被限制担任法人高管

27.07.2017  12:31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 今年上半年,406个“老赖”被辽宁省工商局实行工商登记限制不得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管和高级管理人员。

  这些“老赖”因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被省工商限制任职。

  2017年,辽宁省工商推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实行工商登记限制2.3万户(次),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及时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信息。同时,登记注册系统对失信被执行人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对其他政府部门认定“黑名单”企业实行工商登记限制。“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可以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

  截至2017年6月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辽宁省工商累计归集信息79.97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1.17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93万条、违法失信“黑名单”信息10.93万条。全省市、县两级确认涉企信息归集成员单位部门总数3049个,已归集信息部门达1812个,部门信息归集覆盖面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