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证照分离”改革工作10日起全面实施
鞍山市推开“证照分离”改革会议2日召开。记者姜帆摄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除外)等2项审批事项直接取消;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改为备案;
★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的经营许可等共20项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
★烟花爆竹批发许可、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83项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准入服务。
2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本月10日起,我市将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国务院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通过“证照分离”改革将有效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首批共106项
涉企行政审批事项
据介绍,“证照分离”改革,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目的是厘清证与照之间的关系,实现发证与发照有序衔接,推进“照后减证”,破解“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
“证照分离”
将在全市推广
今年3月,我市制定印发了《“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方案》,在高新区启动改革试点,从试点情况来看,“证照分离”改革解决了束缚企业经营活动的“办证多”“办证难”问题,缩短了市场主体从申领执照、履行审批到开办经营的过程。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关联审批制度改革,其实质就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努力实现从“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就是以最简化的手续、最短的审批流程、最快捷的方式方便企业进入市场,为企业提供最优服务。
注册指导科科长崔家富告诉记者,以经营一家小餐馆为例:“证照分离”改革前,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还需要食药监等部门的相关许可证方可经营。而“证照分离”改革后,经营者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只需向食药监等相关部门“告知承诺”等方式后即可经营,有效降低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
我市营商环境
得到进一步优化
据了解,2014年以来,我市相继推出了注册资本实缴改认缴、“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年检改年报、简化住所登记条件、“多证合一”、简易注销、“双随机、一公开”、“全程电子化登记”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市场准入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
截至今年10月底,我市市场主体已有215498户,同2014年相比,累计增长73.46%。此次新推出的“证照分离”改革,既是“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与拓展,又是涉及更多部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的综合性改革。
据悉,以往的商事制度改革事项主要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自身领域的改革,而“证照分离”改革,是发照与发证的有效衔接,是涉企审批制度、审批模式、审批流程的简化和变革。随着此项改革的实施,将进一步发掘经济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对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田晶) 作者:姜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