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小学菜谱菜价上网公示 建立价格听证制度

02.03.2016  12:31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下发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相关文件,倡导有条件的地区学校食堂逐步实现肉蛋米面油等大宗商品统一采购。菜谱、饭价要在学校网站公布,接受家长监督。

  文件要求,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校医或保健教师、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卫生安全、财务收支、饭菜价格等管理。

  学校食堂要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同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食堂各项工作,并发挥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建立价格听证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等,促进学校食堂民主管理。

  省教育厅提出,要建立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和验收制度,积极提倡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定点供应。食堂要严格实施食品卫生检验和食品原料验收制度,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

  积极提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食堂大宗商品统一集中采购制度,如米面油、肉蛋、豆制品、冷冻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大宗物品,实行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

  此外,学校食堂的财务要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专款专用,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严防侵占学生餐费行为,要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学生就餐之中。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地教育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身体发育特点,挖掘当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品种多样的菜谱,并公布执行。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应在学校网站和当地教育网站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