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学生食堂饭价需公开

02.03.2016  11:54

我省学生食堂米面油等大宗商品需集中采购,制定成本合理的营养菜谱,餐费价格需上网公开。

近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膳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校长、总务主任、工会主席、校医或保健教师、食堂管理人员、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卫生安全、财务收支、饭菜价格等管理。

省教育厅要求,学校食堂要实行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要建立由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校医或保健教师、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工作的卫生安全、财务与质量管理。同时,成立由家长和学生代表参加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食堂各项工作,并发挥对食堂的检查、监督、评议等职能,建立价格听证制度、满意度测评制度、工作质询制度等,促进学校食堂民主管理。

要建立学校食堂物资采购和验收制度,积极提倡食堂主要原材料实行公开招标采购,定点供应。食堂要严格实施食品卫生检验和食品原料验收制度,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购销台账、留样备查等制度,严把食品卫生关和质量关。

积极提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食堂大宗商品统一集中采购制度,如米面油、肉蛋、豆制品、冷冻食品(水产品)、调味品等大宗物品,实行政府或部门集中采购。并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管理制度,学校食堂必须百分之百达到量化等级食堂合格标准,力争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B”级以上的水平。

省教育厅要求挖掘当地饮食资源,开发一批成本合理、科学营养、品种多样的菜谱,并公布执行。推进学校食堂科学营养配餐。

同时,学校食堂原材料采购、菜谱、价格等,应在学校网站和当地教育网站公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接受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此外,学校食堂的财务要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开设账户,专款专用,建立完善餐饮定价机制,严防侵占学生餐费行为,要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学生就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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