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资源公报

23.03.2015  13:09



      辽宁省水利厅发布

      一、水资源量
      2014年,全省降水总量、地表水资源量、地下水资源量和水资源总量均少于多年平均值。与上年相比水库蓄水量有所减少,地下水位呈下降态势。
      (一)降水量
      2014年,全省平均降水量453.6mm,折合降水总量659.98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3.1%。 2014年,我省降水量严重不足,出现了阶段性春旱和严重夏伏旱。汛期全省6-9月平均降水量为302.3mm,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36.6%;7-8月主要降水期的平均降水量为149.0mm,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57.5%。经分析,2014年夏伏旱属于特大干旱。
      年内分配 2014年,全省降水量主要集中在5-8月。5-8月降水量350.7mm,占全年77.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29.2%;1-4月降水量19.7mm,占全年4.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66.3%;9-12月降水量83.2mm,占全年18.3%,比同期多年平均值少33.0%。 (降水量年内各月分配见图1)
      地区分布 从流域分区看,全省12个流域三级区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流域有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浑河、辽河柳河口以下和滦河山区,降水量分别为460.5mm、477.9mm、472.4mm、363.2mm和381.3mm;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流域有沿渤海西部诸河、辽河柳河口以上和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降水量分别为392.9mm、458.5mm和591.5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流域是东辽河,降水量为595.2mm;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比多年平均值少9.1%,降水量为389.8mm。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降水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40%以上的是鞍山市和大连市,降水量分别为444.8mm和419.3mm;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有9个城市:盘锦市、葫芦岛市、丹东市、营口市、辽阳市、沈阳市、本溪市、锦州市和抚顺市,降水量分别为369.3mm、363.1mm、625.8mm、424.9mm、459.8mm、386.0mm、556.5mm、378.7mm和541.5mm;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是阜新市和铁岭市,降水量分别为365.3mm和520.0mm;比多年平均值少10%-20%的是朝阳市,降水量为409.0mm。
      (各市降水量情况见图2)
      (二)地表水资源
      地表水资源量 是指河流、湖泊等地表水体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天然河川径流量。2014年全省地表水资源量123.74亿m3,折合径流深85.0mm,比多年平均值少59.1%。
      从流域分区看,全省流域三级区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有沿黄渤海东部诸河、滦河山区和沿渤海西部诸河,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23.72亿m3、0.67亿m3和12.90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0%-60%的有辽河柳河口以下和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3.79亿m3和17.0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有辽河柳河口以上和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7.26亿m3和0.79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流域有浑河和东辽河,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7.07亿m3和0.48亿m3;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比多年平均值少6.3%,地表水资源量为0.89亿m3。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的地表水资源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有8个行政市,分别是大连市、葫芦岛市、丹东市、鞍山市、本溪市、营口市、锦州市和朝阳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 9.85亿 m3、5.68亿 m3、27.12亿 m3、8.24亿 m3、11.50亿m3、3.68亿m3、3.09亿m3和5.80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0%-60%的是盘锦市,地表水资源量为1.06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50%的是辽阳市和阜新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4.51亿m3和2.94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是抚顺市和铁岭市,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19.44亿m3和12.91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0%-30%的是沈阳市,地表水资源量为7.92亿m3。
      出入境水量 流入我省境内的河流主要有内蒙古、吉林的西辽河、东辽河、柳河、浑江、大凌河支流。 2014年全省入境水量22.44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2.16亿m3。其中,浑江口以上入境水量15.0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9.80亿m3;辽河干流柳河口以上入境水量7.06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0.88亿m3;沿渤海西部诸河入境水量0.35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48亿m3。我省出境河流包括流出到河北、内蒙古、吉林的青龙河、老哈河在建平县的支流、东辽河在西丰县的支流和辉发河在清原满族自治县的支流。 2014年全省出境水量113.59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93.76亿m3。其中,流入其他省份水量1.89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45亿m3;我省入海河流有辽河、浑太河及沿海诸河等,入海水量为69.87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120.64亿m3。
      大型水库蓄水量 2014年,全省26座大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40.90亿m3,比上年同期少22.97亿m3。其中省属八大水库年末蓄水总量29.67亿m3,比上年同期少14.09亿m3。
      (三)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量 是指地下饱和含水层逐年更新的动态水量,即降水和地表水入渗对地下水的补给量。 2014年全省地下水资源量 82.29亿 m3,比多年平均值少34.0%。其中,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49.59亿m3,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39.82亿m3,山丘区与平原区重复计算量7.12亿m3。
      地下水动态 2014年,全省地下水年末存储量比上年减少16.64亿m3,平原区地下水位呈下降趋势,全省中部平原区的大部分地区和沿渤海西部诸河平原区均为下降区。下降区(地下水位下降超过0.5m)具体划分有二个区域,其一,主要分布于中部平原区,区域总面积为 22372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81.7%,地下水位平均下降1.12m,存储量减少15.23亿m3;其二,沿渤海西部诸河平原区,区域总面积821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3.0%,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80m,存储量减少0.41亿m3。除下降区外为相对稳定区(地下水位升降值在0.5m以内)。其一,分布于中部平原区的彰武县西北部、沈北新区北部、铁岭县西部、辽阳市区、辽阳县、海城市、台安县、大石桥市、大洼县、北镇市、凌海市的部分地区及盘山县大部,区域总面积3510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12.8%,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36m,存储量减少了0.87亿m3;其二,沿黄渤海东岸诸河平原区,区域面积为676 km2,占整个平原区面积的2.5%,地下水位平均下降0.42m,存储量减少0.13亿m3。
      漏斗区 2014年,辽阳首山漏斗中心位置与上年相同,位于辽阳市首山镇大赵台村,其漏斗区面积为146.10km2,比上年减少1.20 km2,漏斗中心位置埋深为17.40m,比上年减少1.30m。
      海侵区 2014年全省海侵区面积为1007.68 km2。其中,大连地区585.18km2,营口地区88.60 km2,锦州地区165.40 km2,葫芦岛地区168.50 km2。
      (四)水资源总量
      水资源总量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总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 201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145.93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7.3%。
      从流域分区看,全省流域三级区水资源总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流域有滦河山区、沿黄渤海东部诸河和沿渤海西部诸河,水资源总量分别为0.67亿m3、25.20亿m3和14.86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60%的流域有太子河及大辽河干流和辽河柳河口以下,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9.49亿m3和8.79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20%-40%的流域有辽河柳河口以上、浑河、第二松花江丰满以上和东辽河,水资源总量分别为26.25亿m3、18.87亿m3、0.81亿m3和0.48亿m3;西拉木伦河及老哈河比多年平均值少6.8%,水资源总量为0.96亿m3。
      从行政分区看,全省14个市级行政区的水资源总量均比多年平均值少。比多年平均值少60%以上的有6个行政市,分别是大连市、丹东市、葫芦岛市、鞍山市、本溪市和营口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0.15亿m3、28.33亿m3、6.58亿m3、9.86亿m3、11.58亿m3和4.07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50%-60%的有朝阳市、盘锦市和锦州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5.98亿m3、1.43亿m3和6.60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40%-50%的是辽阳市,水资源总量为5.68亿m3;比多年平均值少30%-40%的有沈阳市、阜新市、抚顺市和铁岭市,水资源总量分别为14.16亿m3、5.15亿m3、19.63亿m3和16.73亿m3。 (辽宁省行政分区水资源总量见表1)
二、水资源利用
      供水量 指各种水源为用户提供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 2014年全省总供水量141.76亿m3。其中地表水源供水量79.97亿m3,占56.4%;地下水源供水量58.44亿m3,占41.2%;其他水源供水量3.35亿m3,占2.4%。在地表水源供水量中,蓄水工程供水量49.24亿m3,引水工程供水量12.87亿m3,提水工程供水量17.86亿m3;在地下水源供水量中,浅层地下水供水量57.97亿m3,深层地下水供水量0.46亿m3,微咸地下水供水量0.01亿m3;在其他水源供水量中,污水处理回用3.24亿m3,海水淡化0.11亿m3。
      用水量 指各类用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水量。 2014年全省总用水量141.76亿m3。其中居民生活用水量16.69亿m3,占11.8%;生产用水量120.17亿m3,占84.8%;生态环境(河道外)补水量4.90亿m3,占3.4%。在居民生活用水量中,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12.34亿m3,农村居民生活用水量4.35亿m3。在生产用水量中,第一产业用水量89.65亿m3,其中农田灌溉用水量80.09亿m3,林牧渔畜用水量9.56亿m3;第二产业用水量24.87亿 m3,其中工业用水量22.82亿m3,建筑业用水量2.05亿 m3;第三产业用水量5.65亿m3。
      (各市供、用水量情况见表2,各项用水量所占比例见图3。 )
      耗水量 指在输水、用水过程中,通过蒸腾蒸发、土壤吸收、产品吸附、居民和牲畜饮用等多种途径消耗掉,而不能回归至地表水体和地下饱和含水层的水量。2014年全省总耗水量91.57亿m3,综合耗水率65%。其中农田灌溉耗水量58.38亿m3,耗水率73%;林牧渔畜耗水量9.03亿m3,耗水率94%;工业耗水量8.61亿m3,耗水率38%;城镇公共耗水量3.75亿m3,耗水率49%;城镇居民生活耗水量3.24亿m3,耗水率26%;农村居民生活耗水量4.05亿m3,耗水率93% ;生态与环境耗水量4.51亿m3,耗水率92%。
三、2014年重要水事
(一)完善法规政策,推动依法治水
省人大颁布实施了《辽宁省水土保持条例》,省政府出台了《辽宁省农村水利资产管理办法》、《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奖惩办法》、《省级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强化前期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需求
      完成水利项目前期工作295项,审结水利项目165项。其中省重点输供水二期工程可研报告已通过水规总院审查,猴山水库可研报告已报国家发改委待批。《全省水资源保护规划》等6个专项规划完成编制待审,推进了《辽宁省现代灌溉发展规划》等10个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三)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有效减轻灾害损失
      面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的旱灾,适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及时启用大伙房水库输水工程调水7.4亿 m3,保证了中南部地区城乡生活生产用水;科学调度大中型水库,为水田补水 3亿多 m3,保证了800多万亩水稻增产提质和农民增收;启用3万多处节水灌溉水源工程,浇灌面积930多万亩,减少粮食损失 30亿斤以上;落实抗旱应急水源等措施,解决了40多万群众因旱临时饮水困难,把旱灾损失降到了最低。
      (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保证供水安全
      省重点输供水工程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大伙房水库输水应急入连、长海县跨海引水工程已投运;观音阁水库输水、盘山闸加固、猴山水库等完成了年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实施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工程13项、公共管网入户工程17项,压采地下水1.66亿m3。省直骨干工程完成供水41.03亿m3,其中工业和城市生活13.76亿m3,农业灌溉17.47亿m3,生态9.8亿m3 (河道内),在大旱之年保证了“三生”供水。
      (五)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努力实现群众持续受益
      完成了200万亩节水灌溉主体工程、250处灌区和泵站改造、173个省级小农水工程以及11个小农水重点县的年度建设任务。全年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320万亩;全省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210万亩,增长4.7%。解决了120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完成移民扶持项目989项,搬迁安置移民3927户、12341人。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15万亩。开工了大伙房水库漂浮物清理和上游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电气化县项目9个、增效扩容项目11个。
      (六)落实改革和管理措施,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方案》、《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管理办法》和省重点输供水工程质量监管 “1个标准、4个办法、1套责任书”等规范性文件。全省58个县(区)、905个乡镇水利服务站划为县级水利部门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划转人员2953人;聘用村水管员9726人、库管员1072人。完成了5.4万处农村水利工程资产登记并落实了管护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