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中院审判团队构建基本完成

25.07.2017  13:23
        日前,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初启动的“员额法官身份转换、审判团队构建”阶段性改革已圆满完成,锦州中院党组研究确定了各审判团队负责人人选并公示,共组建审判团队15个,确定审判团队负责人17人(其中执行团队采取3负责人模式),确定审判团队审判长25人,其他员额法官26人,法官助理66人,并将入额院领导嵌入相应的审判团队。这标志着锦州中院审判团队构建基本完成。

  锦州中院充分发挥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作用,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向地方党委、政法委汇报改革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法委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全力支持与配合,并统筹协调全市各基层法院(法庭)的改革落实工作,召开对基层法院(法庭)审判团队组建的指导交流会,帮助各院(庭)深入结合自身实际设置并组建审判团队。

  在树立“多学习、早谋划、稳妥推进”的改革工作思路之后,锦州中院采取对外考察学习与对内摸底调研的双轨并行工作模式,自年初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完成后,先后两次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到阜新中院,重庆一中院、四中院,四川成都中院,德阳中院等多地调研学习,积累了大量的改革经验成果。同时立足自身工作实际,对各岗位、各类别人员情况进行详细摸排,并初步统计全院干警,尤其是未入额法官职业愿景和岗位意向,梳理各岗位人员“存量”,加强对自身基层基础建设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开展情况展开调研,为推动第二阶段司法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准备基础。

  锦州中院将外出考察报告、自身调研报告通过《锦州法院司法改革动态》和市中院内网“司法改革”栏目,及时传达给全市法院干警,引导广大干警正确认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贯穿于改革始终;在研究制定《构建审判团队实施办法》和《分类定岗工作方案》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司改组草拟初稿,内网公示征求意见,结合意见修改上报党组,由党组研究讨论确定的严谨工作模式;在审判团队设置和审判岗位配置的过程中广泛征求干警意见,在确定各团队、各岗位人员的过程中采取分层级双向选择的方式尊重干警自主选择,并将整个岗位人员确定的过程分阶段全程公示,最终由党组研究讨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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